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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力威完成6.06亿元定增募资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签署 全流程规范资金使用保障投资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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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345,证券简称:博力威)发布公告称,公司已联合全资子公司东莞凯德新能源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相关开户银行正式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总额超6亿元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施全流程专户监管,切实保障资金合规使用,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公告披露的募资背景,博力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已获得上交所审核同意及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合计发行股份1451.9961万股,每股发行价格42.08元,募集资金总额约6.11亿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495.5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约6.06亿元,相关资金已于2026年10月21日全额到账,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已对资金到位情况完成审验并出具对应验资报告。

本次博力威共开立3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对应不同募投项目,专户具体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用途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山湖科技支行 538000016359768 AI 驱动的新能源电池可靠性分析与研发能力提升项目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54010078801900005229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东莞凯德新能源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732845007618 全极耳大圆柱多场景轻型动力电池智能制造项目

据了解,本次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交所发布的标准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所有专户均实行专款专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挪作他用。以对应全极耳大圆柱多场景轻型动力电池智能制造项目的专户为例,该专户对应募集资金规模达4.2393亿元,截至2026年10月21日专户余额为0元。

协议同时对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作出明确约束:仅可投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高安全性产品,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且不得进行质押操作,确保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推进的前提下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在监管权责划分层面,保荐机构东莞证券将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履行持续督导责任,至少每半年度开展一次现场核查,指定的两名保荐代表人可随时到开户银行查询、复印专户相关资料;开户银行需在每月5日前向公司及保荐机构出具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对公司资金划付申请的要素、印鉴及资金用途一致性进行形式审核。当公司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募集资金净额20%时,需第一时间通知保荐机构并同步提供支出清单。

博力威表示,本次签署三方监管协议是严格落实《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科创板自律监管指引要求的核心举措,通过多方权责绑定的监管机制,将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全流程管理,防范资金违规使用风险,为公司后续新能源电池研发升级、产能落地及运营资金补充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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