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希红因违规操纵管理船舶被南京海事局罚款1000元 船员操作合规需严守水上安全规则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赵希红因涉及船员未按照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操作规则操纵、控制和管理船舶的相关违法行为,被南京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明确标注了完整的违法事实认定、处罚依据及处置结果,是海事监管部门落实水上航行秩序管控、压实船员操作合规责任的公开公示举措。
本次处罚将对涉事船员的海事从业信用记录产生相应影响,督促其后续严格遵守水上航行相关操作规范,规避同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赵希红 |
| 违法案由 | 船员未按照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操作规则操纵、控制和管理船舶(其他)(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12050626-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425*******6825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1-02 |
| 作出处罚机关 | 南京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本次涉事主体为船员赵希红,其触发的违法情形属于2026版海事违规案由分类中,船员未依规执行水上交通安全与船舶污染防治相关操作规则的类别,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12050626-1-1,最终处置结果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对应的信用代码为3425*******6825。本次处罚的作出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处罚决定的作出日期为2026年11月2日,执法主体为南京海事局,整个处罚流程符合海事行政执法的合规要求,也向全行业传递了严格规范船员水上操作行为、筑牢水上航行安全与船舶污染防线的监管导向。
天眼查数据显示,赵希红成立日期2014年7月7日,法定代表人赵希红,所属行业为批发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昌黎县新集镇新集村。
事件点评
本次南京海事局对船员赵希红作出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系针对其未依规操纵管理船舶的合规警示,属于船员个人执业层面的轻微违规处置。该事件未涉及关联航运企业主体,不会对相关经营主体的日常运营、资质存续及市场信用造成实质性负面影响,仅为水上交通安全领域的常规监管惩戒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