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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没超标,不等于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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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噪声没超标,不等于免责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噪声数值没有超标,是否扰民?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三批人民陪审员参审典型案例,给出了答案:噪声扰民,未必要震耳欲聋。

这些案例中,浙江衢州一水产品商行因持续噪声影响楼上居民休息,被判限期整改,并赔偿医疗费和3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涉案鱼池的抽水增氧设备24小时运转,低频振动噪声沿着楼板、墙体传入居民家中。白天的一阵声响,和深夜持续不断的嗡鸣,给人的困扰显然不同。居民为此就医,被诊断为睡眠障碍。声音响了多久、什么时候响、怎样传进屋里,都关系着人们能不能好好休息。

“没超标”,为何仍要担责?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生态环境法典将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产生噪声,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等情形,也纳入噪声污染的范围。商户有没有尽到防控义务,居民是否因此受到损害,这些都得查个明白。该负的责任,不能靠一份达标报告就推得干干净净。

鱼池要增氧,商户要经营,这些需求都可以理解。可楼上就是居民的卧室,设备怎么选、装在哪儿,商户总得替楼上的人想一想。房租、水电要算,减振降噪的钱也该算进经营成本,开业后的检修维护同样得跟上。生意可以精打细算,该花的钱却省不得。否则,店里省下的一笔钱,就可能变成邻居的夜夜难眠。当邻居上门反映时,商户不妨先到居民家里听一听,准备怎么解决、多久能有进展,都应及时告诉邻居。处理一时有困难,也应把缘由说清楚,一起商量办法。本案中,居民多次协商未果,最终搬家、诉讼。对商户来说,早一点回应、早一点采取措施,就可能让邻居少受些困扰,也让双方少些周折。

环境治理和基层执法,需要多到群众反映受扰的地方走一走。现实中,许多噪音扰民的纠纷,都是检测报告“纸上达标”,群众心里却烦扰不堪。走进居民家中实地勘验,感受噪声何时最吵、持续多久、对休息有什么影响,问清这些细节,再结合监测结果,才能更准确地判断、依法处理。整改之后,也应回访居民,看看夜里是否还受干扰。让居民在家睡得踏实,“安静权”才有了着落。

也得承认,生活不可能完全无声,邻里之间也需要体谅。经营时多替邻居考虑一些,出现纠纷及时沟通,协商处理;有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综合研判,不拿“没超标”当挡箭牌,而是通过寻找最大公约数解决问题,维护群众利益,保障生活安定。如此,楼下安心做生意,楼上安稳过日子,才是烟火日常里应有的和谐。

执笔:吴储岐

(人民日报客户端原创新闻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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