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龙商广缘贸易被广丰区市监局罚款8000元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10月21日,上饶市广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外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书编号为饶广市监处罚〔2026〕388号,涉事主体为江西龙商广缘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处罚指向该公司在监管部门责令整改后,仍未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法定要求的违法行为。
本次处罚是当地市场监管部门针对食品经营主体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展稽查执法的典型案例,相关处罚信息已同步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面向社会公开公示。
| 项目 | 详情 |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饶广市监处罚〔2026〕388号 |
| 当事人名称 | 江西龙商广缘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
| 处罚机关 | 上饶市广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处罚日期 | 2026年10月19日 |
| 处罚种类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罚款8000元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5修正)》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
违法事实与调查过程
本次案件由广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稽查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线索,先后经过现场检查、责令整改、整改复查、立案调查、权利告知等全流程法定执法环节,所有办案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当事人全程确认所有违法事实,未对执法流程提出异议。
主要违法事实
2026年9月2日,广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江西龙商广缘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日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无法提供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也未按规定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及考核,执法人员当场对其作出警告的当场行政处罚,同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完成整改。后续在责令改正期限届满后的复查环节,执法人员确认该公司仅完成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及考核的相关要求仍未落实,属于拒不改正法定违法行为的情形。
调查过程
2026年9月23日,广丰区市场监管局针对该企业逾期未整改到位的违法行为正式提交立案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启动立案调查程序,安排两名具备执法资质的工作人员负责案件后续取证工作。整个调查过程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所有现场检查、询问证人、证据提取环节均由两名执法人员全程参与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调查过程有当事人在场见证,取得的现场笔录、询问笔录、此前下达的当场处罚文书及送达回证、涉事主体资质证明等全部证据均经当事人签字确认,该公司对全部违法事实均予以承认。2026年9月30日,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直接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明确告知其拟作出的处罚内容、事实理由及法律依据,同时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的法定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时限内未提出听证申请,也未提交任何陈述、申辩意见。
处罚决定与法律依据
广丰区市场监管局经核查认定,涉事企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的相关规定。鉴于当事人在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执法工作、主动提交全部相关证据材料,且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不足1个月,符合《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规定的从轻处罚情形,监管部门参照《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2025年本)》中“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不足1个月的,并处5000元以上1.85万元以下罚款”的从轻裁量基准,最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5修正)》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剩余未落实的违法行为。
天眼查数据显示,江西龙商广缘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5年7月29日,法定代表人余礼彪,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丰溪街道永丰南大道200号L区。股东信息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
| 黄令龙 | 41% | 410万元人民币 | |
| 余礼彪 | 34% | 340万元人民币 | 2020年12月31日 |
| 项英 | 10% | 100万元人民币 | 2020年12月31日 |
| 程云彪 | 10% | 100万元人民币 | 2020年12月31日 |
| 罗月仙 | 5% | 50万元人民币 | 2020年12月31日 |
公司视角点评
本次处罚暴露出我司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在监管部门责令整改后仍未完成食安管理人员培训考核的法定要求,合规意识存在明显疏漏。本次8000元罚款信息已公示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既产生了直接经济损失,也对企业信用形象造成负面影响,后续我司将立即补全相关合规工作,筑牢食安管理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