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联惠超市因经营不合格铁棍山药及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被修水县市监局罚款500元没收违法所得2.14元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10月22日,修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修水市监处罚〔2026〕401号),公示了对江西联惠超市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结果,涉事主体因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铁棍山药、未依法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被监管部门作出相应罚没处置。
本次处罚系修水县市场监管局针对省级食品安全专项抽检流转线索开展全流程核查后作出的合规处置,相关处罚信息已按规定在官方信用公示渠道同步公开,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与食品安全监管透明度。
| 项目 | 详情 |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修水市监处罚〔2026〕401号 |
| 当事人名称 | 江西联惠超市有限公司 |
| 处罚机关 | 修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处罚日期 | 2026年10月19日 |
| 处罚种类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 处罚内容 | 罚款500元、没收违法所得2.14元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5修正)》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
违法事实与调查过程
本次案件来源于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智慧监管系统流转的省级专项抽检不合格线索,修水县市场监管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案件查办规范,完成线索核验、现场核查、证据固定、立案裁量全流程工作,结合涉事主体的违法情节与整改表现作出最终处置。
主要违法事实
江西联惠超市有限公司2026年8月31日购进7.5kg铁棍山药,购进单价为8元/kg,对外销售单价为11.96元/kg,该批次产品经抽检检出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实测值为1.6mg/kg,远超GB2763-2026规定的≤0.3mg/kg的标准限值,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同时当事人在购进该批次铁棍山药时,未索取供货商营业执照等资质证件、购货票据,也未查验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文件,未依法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该批次铁棍山药除抽检抽取的6.96kg外,剩余0.54kg已全部对外售出,无库存留存。
调查过程
2026年9月16日,修水县市场监管局收到案件线索及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不合格《检验报告》,9月20日执法人员前往当事人经营场所开展现场检查,现场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经核查确认不存在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形后,监管部门于2026年10月14日正式对该案立案调查。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调取了当事人资质文件、进货记录、销售记录,通过询问笔录完成全部证据固定,当事人主动提交整改报告与召回公告,全程配合调查工作,后续主动声明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处罚决定与法律依据
修水县市场监管局认定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相关规定,同时鉴于当事人属于初次违法,涉案货值金额不足100元,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且主动配合调查、及时完成整改,符合江西省市场监管领域“微案易办”轻微违法案件快速处理的适用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5修正)》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以及江西省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相关规则,最终作出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罚款500元、没收违法所得2.14元的减轻处罚决定。
天眼查数据显示,江西联惠超市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5年11月28日,法定代表人周鹏龙,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白岭镇集镇(原工商所和农贸市场处)。股东信息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
| 江西全品集商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 80% | 160万元人民币 | 2030年11月27日 |
| 周卫星 | 20% | 40万元人民币 | 2030年11月27日 |
公司角度点评
本次暴露出我司作为小型零售主体,食品进货查验环节存在明显疏漏,未严格核验供货商资质与产品合格证明,导致涉事铁棍山药农残超标流入市场。虽本次涉案货值极低、未造成危害且获减轻处罚,但相关处罚信息已公开公示,给品牌合规形象带来负面影响,后续我司将全面补全食品采购全流程管控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