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德耀电气设备因生产销售无CCC认证低压配电柜被望江县市监局罚没1.5万余元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10月17日,望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公开望市监处罚〔2026〕31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辖区内望江县德耀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未获得CCC强制性认证的低压成套配电柜产品,被监管部门作出罚款加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本次处罚聚焦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低压电器类强制性认证产品合规监管,通过执法排查及时纠正了涉事企业的违规经营行为,督促相关经营主体严格落实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要求,防范不合格电气产品流入市场引发安全隐患。
| 项目 | 详情 |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望市监处罚〔2026〕315号 |
| 当事人名称 | 望江县德耀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 处罚机关 | 望江县市场监督局 |
| 处罚日期 | 2026年10月16日 |
| 处罚种类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 处罚内容 | 1.罚款壹万肆仟贰佰玖拾柒元肆角;2.没收违法所得壹仟壹佰玖拾壹元肆角伍分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
违法事实与调查过程
本次案件由望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常现场检查中发现线索,经立案调查、多轮取证、处罚告知等法定程序后最终作出处罚决定,全流程证据链完整,当事人对违法事实无异议,且已主动完成相关整改。
主要违法事实
经监管部门查实,望江县德耀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对应CCC强制性产品认证资质的前提下,自2025年1月起自行采购配件组装生产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低压成套配电柜产品,包括家用PZ30箱、照明配电箱等品类,截至2026年8月累计生产销售该类产品31台,全部直接销售给当地电工群体,货值总金额合计7943元,违法所得共计1191.45元。涉案产品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3年修订)》中列明的“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品类,是国家明确要求必须取得CCC认证后方可生产销售的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重点工业产品。
调查过程
2026年9月3日,望江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望江县德耀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经营场所开展日常现场检查,当场发现其存放的多款配电柜、断路器等电气产品无法提供CCC强制性产品认证材料,现场核查确认涉案配电柜属于强制性认证目录内产品后,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向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于当日按程序完成立案审批。后续执法人员先后对涉事企业法定代表人、相关交易电工开展询问调查,固定了销售台账、交易记录等核心证据,通过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核实当事人此前未取得对应产品CCC认证资质,全系列取证均符合法定程序,所有证据均经当事人确认无异议。2026年10月9日,监管部门依法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要求。
处罚决定与法律依据
望江县市场监管局认定,当事人擅自出厂、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目录内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相关规定。综合考量涉案产品未造成实际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当事人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提交整改报告、已完成CCC自我声明程序等从轻情节,同时结合低压配电柜产品的高安全属性,监管部门本着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对应条款作出最终处罚: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1191.45元,并处货值金额1.8倍的罚款共计14297.4元,两项罚没款合计15488.85元。
天眼查数据显示,望江县德耀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8年3月22日,法定代表人刘辅珍,所属行业为其他制造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2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吉水街道新西社区姚冲小区3号。股东信息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
| 刘辅珍 | 60% | 12万元人民币 | 2029年6月30日 |
| 刘明霞 | 40% | 8万元人民币 | 2029年6月30日 |
企业合规点评
本次处罚暴露出这家微型电气企业对CCC强制性认证要求认知缺位,合规管理存在明显漏洞。虽涉案货值低且未造成安全事故,但罚没支出直接增加了经营成本,也给企业信用记录留下合规警示,后续需严格落实认证要求,筑牢产品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