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柴桑区智联纺织公司因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九江市市监局罚款400元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10月17日,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九市监处罚〔2026〕937号),披露了辖区内九江市柴桑区智联纺织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违法案件处置结果。
本次案件属于市场主体年报公示领域的轻微违法处置案例,当地市场监管部门适用省内“微案易办”快速处理机制,对主动完成整改的涉事企业作出从轻处罚决定。
| 项目 | 详情 |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九市监处罚〔2026〕937号 |
| 当事人名称 | 九江市柴桑区智联纺织有限公司 |
| 处罚机关 | 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处罚日期 | 2026年10月16日 |
| 处罚种类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罚款400元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
违法事实与调查过程
本次案件由九江市柴桑区市场监管局在日常业务办理过程中主动排查发现案源,移送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后完成全流程核查,整个调查过程未对当事人采取任何行政强制措施,最终认定涉事企业属于初次轻微违法,且已在立案前主动完成整改。
主要违法事实
经执法人员核查,九江市柴桑区智联纺织有限公司持有合法营业执照开展经营活动,未在2025年6月30日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2024年度年度报告,也未在2026年6月30日前报送2025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相关逾期未年报行为分别于2025年7月1日、2026年7月3日被柴桑区市场监管局标记为经营异常。经查该企业此前未因同类违法行为受到过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属于初次违法。
调查过程
2026年8月31日,柴桑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业务办理中发现该企业的年报异常线索,现场核查确认违法事实后将案源移送上级部门,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10月16日按程序完成立案。立案后办案人员通过调取当事人资质证明材料、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开展询问调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开数据三类方式固定完整证据链,后续核实该企业已主动补报全部年度报告完成整改。2026年10月16日,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拟作出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当事人当场出具声明书明确放弃相关权利。
处罚决定与法律依据
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当事人未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未按照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小、初次违法且及时主动完成整改,符合江西省市场监管领域“微案易办”轻微违法案件快速处理的适用情形,执法部门依法对其作出从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相关违法行为,作出罚款400元的行政处罚。
天眼查数据显示,九江市柴桑区智联纺织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4年12月17日,法定代表人黄美儿,所属行业为纺织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3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赤湖工业园东升大道001号。股东信息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
| 黄美儿 | 100% | 30万元人民币 | 2029年12月3日 |
点评分析
本次暴露出我司作为新设微型企业,合规管理存在明显疏漏,未按时限公示两期年报,先后被标记经营异常。虽属初次轻微违法且已主动补报整改,获从轻仅罚400元,但也敲响了合规警钟,后续将强化年报公示等基础合规工作,避免同类问题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