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志永因船舶不符合安全开航条件冒险开航被防城港海事局罚款4700元暂扣适任证书4个月 海事部门严打冒险航行违法行为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全志永因涉及船舶不符合安全开航条件冒险开航的相关违法行为,被防城港海事局作出相应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由明确指向2026版海事违法认定标准下的船舶冒险开航违规情形,相关处罚决定已于2026年11月2日正式生效。
本次处罚将直接影响涉事人员的海事从业资质有效期与经济权益,同时也为辖区内所有船舶从业人员敲响了严守开航前安全核验流程的合规警钟。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全志永 |
| 违法案由 | 船舶不符合安全开航条件冒险开航(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0032000038-1-2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肆仟柒佰元整、暂扣适任证书(证书编号BKL121202600145)肆个月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4408*******5919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三)项、《常见海事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海上)》第40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1-02 |
| 作出处罚机关 | 防城港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本次涉事的被处罚人为全志永,对应的违法案由为船舶不符合安全开航条件冒险开航(2026版),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0032000038-1-2,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肆仟柒佰元整、暂扣适任证书(证书编号BKL121202600145)肆个月,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408*******5919,作出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三)项与《常见海事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海上)》第40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11月2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防城港海事局。
综合点评
本次防城港海事局针对全志永作出的4700元罚款、暂扣适任证书4个月的处罚,是严格落实海上交通安全监管要求的具象体现。该处罚依据明确、程序合规,既对当事主体形成有效警示,督促其严格落实船舶开航前安全核验义务,也为海事航运领域从业者划定清晰合规红线,助力维护辖区海上通航秩序,防范冒险开航引发的各类海上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