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远洋基马克斯国际船舶管理公司因未按规定使用岸电被南京海事局罚款9000元 长江流域岸电合规使用需重视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天津远洋基马克斯国际船舶管理有限公司因涉及长江流域具备岸电使用条件的船舶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岸电的违规行为,被南京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明确标注,该企业被处以罚款人民币玖仟元整的处罚决定,相关处罚全流程均严格依照对应法律法规执行,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11月2日。
此次行政处罚将被记入该企业的海事领域信用档案,对其后续在长江流域开展船舶运营相关业务的合规信用评价产生直接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天津远洋基马克斯国际船舶管理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416D |
| 违法案由 | 长江流域具备岸电使用条件的船舶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岸电(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12030394-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玖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生态环境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第七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1-02 |
| 作出处罚机关 | 南京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开的处罚信息全要素清晰可查:被处罚主体为天津远洋基马克斯国际船舶管理有限公司,其涉及的违法事由为长江流域具备岸电使用条件的船舶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岸电(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12030394-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玖仟元整,该企业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12*******416D,本次处罚适用的法律依据为《生态环境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第七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11月2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南京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天津远洋基马克斯国际船舶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6年6月1日,法定代表人马志友,所属行业为租赁业,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25人,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天津自贸试验区(天津港保税区)海滨四路102号1-B-403-1室。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大连国合海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60% | 600 | 2022-03-30 | - |
| 2 | 天津远洋运输有限公司 | 40% | 400 | 2023-12-31 | 2012-09-08 |
综合点评
此次天津远洋基马克斯国际船舶管理有限公司因未依规使用长江流域岸电被海事部门处以9000元罚款,警示航运企业需严格落实长江生态环保相关法规要求,规范岸电使用操作。该小额处罚对公司日常经营影响有限,但需及时整改合规,避免后续触发更严监管惩戒,维护自身航运运营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