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福舟新跃船务公司因未按规定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被重庆海事局不予处罚 柔性执法彰显温度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重庆福舟新跃船务有限公司因涉及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时,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的相关违法情形,被重庆海事局作出不予处罚的行政决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完整披露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认定、处置结果及相关法律依据,是海事管理机构推进水上通航秩序规范化管理、落实包容审慎监管要求的公开体现。
本次涉事的重庆福舟新跃船务有限公司虽存在未按规定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的违规行为,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最终未被施加行政处罚,该处置结果不会对企业后续正常开展内河航运相关经营活动造成额外的惩戒性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重庆福舟新跃船务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182D |
| 违法案由 | 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2012110029-1-1 |
| 处罚内容 | 不予处罚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1-02 |
| 作出处罚机关 | 重庆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本次涉事主体为重庆福舟新跃船务有限公司,其对应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50*******182D,触发本次处置的违法案由为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012110029-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不予处罚,该处置行为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执行,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11月2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置的机关为重庆海事局,整个处置流程符合海事行政执法的公开透明要求,也体现了监管层面对于轻微合规瑕疵的容错引导导向。
天眼查数据显示,重庆福舟新跃船务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8年6月12日,法定代表人张兴鑫,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7人,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25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重庆市万州区太龙镇太阳溪集镇聚心路68号2-1。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李开平 | 100% | 1000 | 2008-04-16 | 2023-12-22 |
事件点评
本次重庆福舟新跃船务涉及的船舶进出港信息未按规定报告事项,最终依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被海事部门作出不予处罚决定,未产生实际惩戒后果,不会对公司日常航运运营资质、经营信用记录造成实质性负面影响,整体属于无重大影响的合规类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