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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诉上海优扬新媒股东知情权纠纷案12月3日开庭 涉公司内部治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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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自然人王维强(已按规范隐去全名表述为“王某”)作为原告,以股东知情权纠纷为由,将上海优扬新媒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诉至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该案定于2026年12月3日9时在该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该案件由法院商事审判庭负责承办,主审人为周某,相关开庭信息已通过官方开庭公告渠道对外公示,案件后续审理进展将直接关系到涉诉双方关于股东知情权行使的合法权益界定。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王某
被告/被上诉人上海优扬新媒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案由股东知情权纠纷
开庭时间2026年12月3日09:00:00
法院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法庭第十法庭
案号(2026)沪0117民初31159号
承办部门商事审判庭
主审人周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涉诉主体为上海优扬新媒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涉案事由为股东知情权纠纷,目前公告披露信息暂未涉及具体争议标的金额,案件排定开庭时间为2026年12月3日,由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在第十法庭进行审理,该案是市场主体运行过程中股东权益保障类的典型商事纠纷,后续庭审结果将对该公司内部治理机制的规范运行产生相应影响。

天眼查数据显示,上海优扬新媒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2年9月23日,法定代表人为何荣,所属行业为其他文化艺术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2人,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周家浜路255号1幢一层A区。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
上海优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95%952042-09-07
王维强5%52042-09-07

点评分析
本次股东知情权纠纷涉诉,是上海优扬新媒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作为小微自然人控股企业在内部治理层面的典型商事争议。后续庭审结果将明确股东知情权行使的合法边界,倒逼公司梳理规范内部信息披露流程,补齐小微文化企业治理短板,对其合规化运营具备正向引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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