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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诉支付宝服务合同纠纷案2026年12月3日开庭 明晰支付权责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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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赵某因服务合同纠纷将支付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诉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该案定于2026年12月3日9时在该院张江第二十二法庭(B4楼)开庭审理,案件由法院金融审判庭承办。本次涉互联网支付服务领域的纠纷开庭,也将为相关服务场景下的权责界定提供公开的司法参考样本。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赵某
被告/被上诉人支付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案由服务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6-12-03 09:00:00
审理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法庭张江第二十二法庭(B4 楼)
案号(2026)沪0115民初115795号
承办部门金融审判庭
主审人叶某颖
开庭类型正式开庭

本次公开的开庭信息涉及主体为个人用户赵某与国内头部第三方支付机构支付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纠纷类型聚焦于支付服务合同相关争议,案件将于2026年12月3日正式进入庭审环节,目前暂未披露涉案具体争议金额,该案后续的审理进展与裁判结果,将直接关系到支付服务场景下平台与用户之间权利义务边界的进一步厘清,也为广大支付用户维护自身合法服务权益提供了可参照的公开司法实践案例。

天眼查数据显示,支付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4年12月8日,法定代表人为韩歆毅,所属行业为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大型,参保人数930人,注册资本150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50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泉北路447号15层。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
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1500002016-12-31

点评分析
本次赵某某诉支付宝的服务合同纠纷案,是支付服务场景下权责界定的公开司法样本。对支付宝而言,庭审过程及后续裁判结果,将帮助其进一步厘清平台与用户的权利义务边界,查漏补缺服务合同条款的疏漏,优化自身支付服务合规体系,也为行业规范服务流程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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