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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联消费金融诉张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12月2日开庭 属常规信贷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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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招联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将自然人张某诉至法院,相关开庭安排已由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正式公示。本次庭审定于2026年12月2日14时在该院第十法庭进行,案件由商事审判庭(互联网案件审判庭)负责承办,主审人为洪某,案号为(2026)沪0105民初22799号。该诉讼事项是消费金融机构日常信贷追偿流程中的常规司法环节,将对涉案双方的权利义务认定产生直接司法影响。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招联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被上诉人张某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6-12-02 14:00:00
法院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法庭第十法庭
案号(2026)沪0105民初22799号
承办部门商事审判庭(互联网案件审判庭)
主审人洪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涉诉主体招联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持牌消费金融机构,本次案件对应的核心事项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属于消费信贷领域常见的司法追偿类案件,庭审时间定于2026年12月2日,目前公告信息暂未披露涉案具体金额,后续案件审理进展将由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互联网案件审判庭)依法推进,相关裁判结果将作为界定借贷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定依据。

天眼查数据显示,招联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5年3月6日,法定代表人为章杨清,所属行业为消费金融公司服务,企业类型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企业规模为大型,参保人数1162人,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三路168号招联大厦5-9层、11-18层、32-39层。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50%5000002018-12-2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0%5000002018-12-28

点评分析
本次招联消费金融起诉自然人张某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属于持牌消费金融机构日常信贷追偿的常规司法环节,是其合规处置逾期资产的正常操作。该类诉讼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反而有助于明确借贷双方权责,维护自身合法信贷权益,也为行业合规处置逾期债权提供了常规实践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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