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市永顺航运有限公司因不遵守航行通告警告规定被东莞海事局罚款2400元 海事处罚公示合规航行不容松懈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英德市永顺航运有限公司因存在不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航行通告、航行警告规定(2026版)的违规行为,被东莞海事局依法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完整披露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处置依据与最终处置结果,是海事管理部门强化内河通航秩序监管、公开行政执法信息的常规工作举措。
该处罚决定的落地,将督促涉事航运企业进一步强化航行合规意识,严格落实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各类航行管控要求,避免同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英德市永顺航运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5308 |
| 违法案由 | 不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航行通告、航行警告规定(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9022050048-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二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1-01 |
| 作出处罚机关 | 东莞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开的处罚信息中,涉事主体为英德市永顺航运有限公司,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5308,涉及的违法案由为不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航行通告、航行警告规定(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9022050048-1-1,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该处罚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二项的相关条款作出,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11月1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东莞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英德市永顺航运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5年2月17日,法定代表人唐杰,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11人,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英德市英城帽子峰三号路南、滨江路西维港半岛花园17号B栋商住楼802号(仅限办公)。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唐杰 | 60% | 60 | 2015-06-16 | 2015-02-17 |
| 2 | 唐燕 | 40% | 40 | 2024-12-31 | 2024-07-23 |
事件点评
本次东莞海事局对英德市永顺航运有限公司作出24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事由为该公司未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航行通告、航行警告相关规定。本次处罚金额较低,属于常规合规警示范畴,不会对公司日常航运运营、当期营收及整体经营秩序造成实质性冲击。但该处罚已纳入行政相对人信用公示范畴,提醒公司需尽快梳理内部航行合规管控流程,严格落实内河交通安全管理相关法规要求,规避后续同类违规引发的更严重合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