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建: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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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钱佳滢)11月1日,中国核建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邹禹萌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据公告,由于2024年1月至2026年6月,中国核建及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和仲裁事项累计涉案金额达到应披露标准,但并未及时披露临时报告,公司被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时任董秘邹禹萌被出具警示函。
中国核建表示,将按照要求积极整改,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