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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峰基金溢价接手浩云科技5%股权背后:该基金高管多次变更,前法定代表人曾起诉公司涤除其法定代表人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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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黄宗彦    每经编辑|吴永久    

10月19日收盘后,浩云科技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茅庆江拟以5.3元/股协议转让3383万股股份,占总股本5%,作价1.79亿元,溢价率约为2.7%,受让方为深圳市领峰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峰基金)。

表面上看,这是一起常见的上市公司股权交易,但经《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下简称每经记者)研究后发现,这笔交易的买方领峰基金无论从管理规模、运作水平、高管团队履历、品牌名气还是内部治理等方面来看,都算不上一家具备实力的财务投资方。其次,浩云科技主业承压,近三年营业收入连续负增长,净利润持续亏损,这种情况下领峰基金决定溢价接手股份,也与此前公告的几笔私募基金折价接手上市公司股权的案例明显不同。

从股价表现来看,二级市场的反应对这起股权交易并不积极:浩云科技公告第二天公司收盘价为5.44元,随后走出下跌趋势,截至10月30日收盘,公司股价报收4.6元,已较转让价下跌13.21%。

私募证券基金受让浩云科技实控人5%股份,旗下31只产品23只提前清算

继雷柏科技、联合化学之后,近期又有一家私募证券基金公司受让A股上市公司。

10月19日收盘后,浩云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茅庆江于2026年10月18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直接持有的3383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占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的5.07%)转让给深圳市领峰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5.3元/股,转让价款合计1.79亿元,溢价率约为2.7%。

根据公告,本次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资金来源于深圳市领峰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即领峰琛海智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该基金成立于2026年8月14日,2026年9月3日完成备案。

对于本次交易原因,公告称“主要系转让方茅庆江先生基于其自身资金需求,同时受让方领峰基金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和管理团队的认可,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

从交易主体不难看出,受让方属于财务型投资方,而非产业方。

据了解,在A股协议转让中,产业方受让股权通常以业务整合、产业协同为目的,往往伴随董事席位安排和较长锁定期;财务型投资方则主要以财务回报为目的,一般不进入上市公司董事会参与经营决策。从浩云科技公告内容来看,本次交易未涉及董事席位安排,受让股份锁定期也仅为12个月。

不过,领峰基金不论从管理规模还是运作水平来看,都算不上一家具备实力的财务投资方。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网显示,领峰基金当前公示的管理规模区间为0—5亿元,旗下登记产品共31只,其中处于存续状态的产品为8只,其余23只产品状态均显示为“提前清盘”。

其次,公开渠道鲜有关于该私募的报道,可见公司品牌在业内知名度较为有限。

第三,核心管理层的履历显示,公司没有较为知名的投研人员。中基协官网显示,担任领峰基金投资总监、基金经理的林贯伟,自2007年至2015年辗转多家券商,均在市场部任职,直到2022年加入领峰基金后才开始担任基金经理;而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执行董事、信息填报负责人、基金经理李春凌,此前任职经历多为财务部门,直到2023年才身兼公司董事长和基金经理职务。此外,公司登记的基金从业人员仅有5人。

再看标的公司的基本面,浩云科技近三年营业收入连续负增长,净利润持续亏损。在此背景下,领峰私募选择以溢价方式受让该上市公司股权,与近期的几笔交易有明显区别。

据了解,前述提到的雷柏科技和联合化学的股权交易,两个受让方——上海皋颐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广州金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均于9月份折价受让两家上市公司股权,折价幅度约为10%和20%。

某私募证券基金公司负责人向每经记者分析表示,站在财务投资方的角度,核心是买得要够便宜,公司团队还要有做大做强的想法和可实施的步骤。

10月29日上午,每经记者以个人投资者身份致电浩云科技董秘办,对于公司实控人为何溢价转让股份以及选择领峰基金为合作方的原因,接线工作人员表示,这次股权转让是公司实控人和受让方自己根据市场情况和协商的情况而定,公司不是很清楚。

领峰基金高管更迭离奇,前法定代表人起诉公司涤除法定代表人身份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管理水平有限外,领峰基金的内部治理还曾出现过一些离奇事件。

每经记者进一步研究发现,领峰基金前任和现任法定代表人曾互换公司多个核心要职,公司还曾上演前任法定代表人起诉公司要求涤除法定代表人身份的闹剧。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显示,深圳市领峰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为深圳市领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两位核心管理人员李春凌与吴刚,长期交替担任公司主要职务,形成“回合制”变更。

2016年12月12日,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李春凌变更为吴刚,同期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职务也由李春凌变更为吴刚,一次变更涉及三项职务;2022年8月18日,公司总经理一职也由李春凌变更为吴刚。

2026年3月31日,公司完成最近一次法定代表人变更,由吴刚变更为李春凌。

值得注意的是,与以往通过公司内部决议完成变更不同,此次变更系通过司法途径实现。

人民法院公告网公布的裁判文书显示,2025年12月4日,吴刚以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为由起诉公司。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深圳市领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涤除原告吴刚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及总经理的工商登记手续。

据悉,法定代表人涤除是指通过法定程序,将已与公司解除委托关系或不再担任公司职务的法定代表人的登记信息从公司登记机关的系统中清除,从而解除其与公司之间的法律关联。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证券维权律师王智斌告诉每经记者,与一般的公司主体不同,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受到更严格的监管。按照基金业协会的备案规则,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五年以上相关投资管理经验,高管团队应当保持稳定,高管变更后还要在十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报备。

王智斌表示,一家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近十年里,相关人员轮换多个核心职务,在正常经营的同类机构里并不常见。这类情况可能反映公司治理比较松散,人事安排可能较为随意,也有可能存在登记任职和实际经营脱节等违规情形。

10月29日,每经记者拨打领峰基金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披露的2025年年报公开电话,接线人称自己此前代领峰基金办理工商注册,因此留的是这个号码,她现在也联系不上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人员。

值得一提的是,领峰基金留下的公开手机号码通过微信搜索显示“财税代办”。且公司自2018年年报开始,就一直使用该电话号码作为公司联系电话。

每经记者还向领峰基金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披露的2025年年报公开邮箱发去采访函,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封面图片来源:每经媒资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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