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天然气价格调整!今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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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起点新闻】;
11月1日
秦华燃气发布通知
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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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6-2027年采暖季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市发改价格【2026】37号)文件,自2026年11月1日起,西安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如下:
一、适用范围
西安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
二、终端销售价格
1.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学校、幼儿园、养老托育福利机构、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等)教学和生活用气(不含集中供热用气)销售价格2.16元/m³;
2.居民小区自备锅炉供热用气销售价格2.20元/m³;
3.集中供热用气销售价格2.88元/m³;
4.非居民合同内用气销售价格3.32元/m³,合同外市场化采购气源销售价格,由城燃企业按照不高于实际采购成本+配气价格(0.7元/m³)的原则确定。
三、执行时间
自2026年11月1日起执行。
来源 | 秦华燃气 西安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