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顺因船员未遵守值班规定擅自离岗被大连海事局不予处罚 属依法适用免罚情形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张家顺因涉及船员未遵守值班规定擅自离开工作岗位(2026版)的相关违法情形,被大连海事局作出不予处罚的处理决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完整披露了案件的核心要素,为海事领域的行政监管公开提供了明确的参考样本。
该处理结果意味着张家顺本次涉及的海事相关违法行为符合法定免予处罚的情形,不会产生相应的行政处罚惩戒效力。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张家顺 |
| 违法案由 | 船员未遵守值班规定擅自离开工作岗位(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3012050064-1-1 |
| 处罚内容 | 不予处罚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2102*******8438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1-01 |
| 作出处罚机关 | 大连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信息中,被处罚人为张家顺,对应的违法案由为船员未遵守值班规定擅自离开工作岗位(2026版),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3012050064-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不予处罚,该行政相对人的信用代码为2102*******8438,本次处罚适用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11月1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是大连海事局,完整的信息公示充分体现了海事行政监管的公开透明原则。
天眼查数据显示,张家顺成立日期2004年4月1日,法定代表人张家顺,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业州镇烟墩大道(公路段)。
事件点评
本次大连海事局公示的船员张家顺涉未遵守值班规定擅自离岗的处罚结果为不予处罚,系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作出的合规处理。该结果未对涉事相关航运主体的正常运营、资质合规性造成负面影响,也未产生额外合规成本或信用记录污点,整体属于海事监管框架下的正常处置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