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中港工程有限公司因船舶超载被闵行海事局罚款6000元 海事部门严打船舶违规超载行为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兴化市中港工程有限公司因旗下船舶违反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存在超过检验证书核定的载重线载运货物的违规行为,被闵行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由明确指向该公司运营船舶未严格遵守船舶检验证书载明的载重线核定要求,违规超载货物,违反了海上航行安全的相关管理规范。
本次处罚决定为对兴化市中港工程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该处罚结果将同步纳入企业海事信用记录,对其后续海事作业资质核验、船舶航行审批等相关业务办理产生直接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兴化市中港工程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827U |
| 违法案由 | 船舶违反规定超过检验证书核定的载客定额、载重线、载货种类载运乘客、货物(超过检验证书核定的载重线载运货物) (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1022000353-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十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1-01 |
| 作出处罚机关 | 闵行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本次涉事主体为兴化市中港工程有限公司,对应的违法事实为其所属船舶存在超过检验证书核定的载重线载运货物的违规行为,属于2026版海事违法案由分类中明确列明的船舶违规超载类情形。本次处罚对应的文书编号为海事罚字[2026]01022000353-1-1,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该企业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2*******827U。本次处罚的裁定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十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11月1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闵行海事局,整个处罚流程符合海事行政执法的规范要求,也为辖区内航运、工程作业相关企业敲响了严格落实船舶载重线管理要求、严守海上航行安全底线的警钟。
天眼查数据显示,兴化市中港工程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8年12月26日,法定代表人吉永林,所属行业为土木工程建筑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7人,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兴化市戴南镇顾庄村城介宏西三巷66号。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吉祥 | 50% | 50 | 2020-08-30 | 2020-08-03 |
| 2 | 纪鸭麟 | 30% | 30 | 2008-12-16 | 2008-12-26 |
| 3 | 吉永林 | 20% | 20 | 2008-12-16 | 2017-08-17 |
综合点评
兴化市中港工程有限公司此次因船舶超载被海事部门处以6000元罚款,虽单笔处罚金额不高,但暴露出其船舶运营合规管理存在明显疏漏。该处罚记录将纳入企业海事信用档案,或对其后续工程投标、船舶营运资质核验产生潜在影响,也为同类水上工程企业敲响了严守船舶载重线规范、落实海上交通安全法规的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