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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分层分类资金接续机制 打通创新全链条

滚动播报 11.01 05:36

(来源:中国改革报)

转自:中国改革报

完善资金支持体系,既要区分自由探索、应用导向两类研究的属性差异,合理划定财政资金、企业资金、社会资本的投入边界;也要遵循创新演进节奏,推动各类资金随转化进程匹配定位、有序接力。

□ 张会丽 刘文欣

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壮大,根基在于原始创新持续供给与科技成果高效转化。《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明确提出,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要坚持目标导向和自由探索并重,依托有组织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补齐技术科学与工程科学短板,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近年来,虽然我国基础研究投入总量持续增长,但资金配置模式尚未完全匹配创新链条演进规律。表面看是投入总量不足,本质是创新各阶段风险特征与各类资本风险偏好不相适配,财政资金、企业资金、社会资本之间缺少顺畅有效的接续通道。破解这一堵点,不是简单增加某一类资金供给,而要依据科研活动公共属性、技术成熟度、风险收益特征,构建分层分类、梯次衔接的资金支撑体系,形成“财政托底强源头、多元资本助熟化、市场主导促产业化”的阶梯式资金接力格局,以资金链贯通牵引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耦合。

厘清资金断档的内在成因

科技创新是风险逐步释放、价值持续验证的连续过程,不同创新阶段的风险特征存在较大差异:基础研究起步阶段,核心矛盾是科学不确定性;成果初步成型阶段,重点考验技术可行性与工程化能力;进入中试、产业化阶段后,市场风险与经营风险逐步凸显。风险结构随创新进程动态变化,相应对资金的风险容忍度、投资周期、收益诉求形成差异化要求,财政资金、企业资金、社会资本各有定位边界,资金供给应当随创新进程动态适配、有序衔接。

当前,较为突出的结构性矛盾是,资金供给大多依托专项项目、主管部门、政策条线分段安排,难以适配从基础研究成果到产业落地连续演进的内在特征。究其根源,现有资金配置更多以资金来源、行政管理条线为框架,对从科学发现、技术核验、工程熟化到产业化应用的全链条创新过程统筹考量不够,造成创新链连续贯通不足、资金链分段割裂的错位矛盾。

由此可见,资金断档的实质并非投入总量不足,而是资金供给方式没有契合创新活动内在规律。破解这一问题,需要把握两个方向:一是立足科研活动的公共属性与产业属性,对自由探索、应用导向两类基础研究分类明确投入责任;二是顺应创新演进节奏,跟随成果成熟度梯度推动财政资金、企业资金、社会资本有序交接接力,实现创新链与资金链协同匹配。

厘清不同类型基础研究的资金投入边界

搭建资金接续机制,首要任务是厘清不同科研活动的投入责任边界。不同基础研究项目,公共属性、产业关联度、市场化前景差异显著,难以依靠单一资金模式覆盖从科研探索到产业转化的全流程。应当坚持分类施策,既强化财政资金对源头创新的稳定支撑,又充分调动企业资金、社会资本参与成果熟化的积极性。

对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要强化财政资金的基础性、战略性托底功能。需要优化稳定支持与竞争性项目资助结构,面向长期性、原创性前沿研究,以及具备持续创新能力的科研机构与研究团队,探索长周期稳定支持机制,减少科研人员围绕项目申报、短期考核来安排研究工作的现象。

对于面向产业需求的应用导向型基础研究,重在多元投入、风险共担。一般而言,行业共性越强、外溢效应越大,财政支持力度应当越大;企业直接受益越明显、落地场景越清晰,企业配套投入占比就要相应提高;产业化前景越明朗,社会资本越要尽早参与进来。

针对企业投入动力不足,但对全行业具备基础支撑价值的共性基础研究,财政资金可以依托科技计划、产业引导基金发挥撬动效应,联合龙头企业、高校院所与社会资本共同投入。

构建梯次接续的资金衔接机制

部分自由探索成果和多数应用导向基础研究成果,具备后续转化潜力。在成果转化链条上,随着风险逐步释放,应当依托技术成熟度梯度安排资金供给,推动财政资金、企业资金、社会资本接力配合、有序转段,打通从基础研究到产业化的资金衔接堵点。

一是重点补齐概念验证和中试熟化环节的资金缺口。这一阶段处在财政科研投入向社会资本融资过渡的关键区间。应发挥财政出资设立的政府引导基金撬动作用,引导创业投资、产业资本等社会资本适度前移布局,并综合运用科技保险、融资担保、风险补偿等工具分散早期风险,提高社会资本参与意愿。

二是推动企业资金和社会资本有序接棒。随着技术逐步成熟、风险持续收敛,财政资金的功能重点应由直接支持转向引导带动和风险分担,通过降低前期技术不确定性提高项目可投资性,吸引企业资金、创业投资、金融资本等及时接续进场。与此同时,应健全政府投资基金市场化退出机制。

三是着力壮大长期资本和耐心资本。应优化政府投资基金和国有资本考核机制,适当延长评价周期,更加注重组合收益、长期效益和战略价值。进一步畅通创业投资多元化退出渠道,引导产业资本、保险资金等长期属性的社会资本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参与科技创新,增强资本长期陪伴科技成果成长的能力。

四是发挥政策协同和制度保障作用。应加强科技计划、财政资金、政府投资基金、产业基金以及金融政策之间的统筹衔接,围绕重点科技成果建立全周期项目档案和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对照技术成熟度和融资需求动态匹配政策工具,避免不同部门重复支持与关键环节支持缺位并存。同步完善分类评价和容错机制,建立清晰可操作的尽职免责机制。

从基础研究到产业落地的创新全链条,本质是风险逐步释放、价值逐步显现、资本梯次进场的过程。完善资金支持体系,既要区分自由探索、应用导向两类研究的属性差异,合理划定财政资金、企业资金、社会资本的投入边界;也要遵循创新演进节奏,推动各类资金随转化进程匹配定位、有序接力,推动更多基础研究成果走出实验室,转化为支撑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产业竞争力。

(张会丽系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会计系主任,刘文欣系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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