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方圆船舶管理公司因涉污作业记录不实被浦东海事局不予处罚 海事轻微违法可依法免罚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盐城方圆船舶管理有限公司因涉及船舶污染物排放作业记录不规范的相关问题,被浦东海事局作出不予处罚的行政决定。本次公示的违法案由为船舶进行涉及污染物排放的作业,未在相应的记录簿上如实记载(2026版),海事部门结合违法情节、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最终作出不予处罚的处理结果。
本次海事部门的免罚判定,既体现了海事执法的精准性与包容审慎原则,也将督促相关航运及船舶管理企业进一步规范船舶污染物排放作业的台账记录管理,强化内部合规意识。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盐城方圆船舶管理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78X6 |
| 违法案由 | 船舶进行涉及污染物排放的作业,未在相应的记录簿上如实记载(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1072000354-2-1 |
| 处罚内容 | 不予处罚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内河)》第33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31 |
| 作出处罚机关 | 浦东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涉事主体盐城方圆船舶管理有限公司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2*******78X6,其触发的违法情形为船舶开展涉及污染物排放的作业时,未在对应记录簿上完成如实记载,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1072000354-2-1。浦东海事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以及《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内河)》第33项的相关规定,于2026年10月31日作出不予处罚的最终决定,该处理结果也清晰展现了海事领域对轻微合规瑕疵行为的柔性执法导向,引导船舶管理企业主动排查作业记录环节的疏漏,筑牢船舶污染防治的管理基础。
天眼查数据显示,盐城方圆船舶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0年4月29日,法定代表人任秀梅,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盐城市锦华苑11幢506室 (1)。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任秀梅 | 60% | 60 | 2010-04-28 | 2010-04-29 |
| 2 | 王远同 | 40% | 40 | 2010-04-28 | 2010-04-29 |
点评分析
本次盐城方圆船舶管理有限公司涉及的船舶污染物排放作业记录不实事项,最终获浦东海事局不予处罚,是监管部门对照法定免罚清单作出的合规判定。该结果既明确了企业本次行为属于海事领域轻微违法范畴,也为企业保留了良好的合规信用记录,避免了不必要的经营与资质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