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服务精准下沉,内蒙古全面推行“法治副村长”
内蒙古日报
转自:草原云
10月30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了解到,内蒙古正在全面推行“法治副村长(副主任)”工作,推动司法服务精准下沉,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夯实乡村治理法治根基。
据悉,“法治副村长(副主任)”岗位不占村“两委”编制,义务提供法律服务。人选由具备法学专业背景、拥有法律实务经验的人员担任,具体分为3类:司法行政干警、监狱戒毒民警、“法律明白人”;执业律师;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各地推行划片包干责任制,做到服务全域覆盖。例如准格尔旗选派64名律师全覆盖派驻202个嘎查村。
“法治副村长(副主任)”对照履职清单开展4项工作:紧扣重要时间节点,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接地气的普法宣传;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就地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为村规民约、村级重大事项开展合法性审查,提供法律咨询与法律援助指引;下沉一线,精准对接基层群众法治需求,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为切实保障该项工作落地见效,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联合多部门出台指导意见,建立“五项工作机制”,严格考核“法治副村长(副主任)”履职成效,杜绝形式主义。
内蒙古日报·草原云记者:郝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