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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冷知识”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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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古音的演变到汉字的简化,从白话文的逆袭到网络流行语的兴起,我们每天都在使用汉语,却往往忽视了其中蕴藏的奥秘。语言不仅是交流的工具,更是历史的活化石,也是社会心理的投射。陈笠的新书《夜晚的语言学家:发现汉语的100个秘密》透过日常语言现象,挖掘其背后深厚的历史文化、社会心理与语言学原理,在看似琐碎的日常话语中,发现支撑文明数千年的理性智慧与感性力量。

□陈笠

英语中的汉语借词

在英语口语里,番茄酱一般不叫tomato sauce,而叫ketchup。这个词音译自闽南方言“鲑汁”,其实就是现在的“鱼露”,是将海鲜腌渍后得到的琥珀色酱料,鲜美无比,后传至马来西亚等地,被英国人带回,1711年正式定名为ketchup。ketchup经过改造,制作原料变得更加丰富,原词跟腌鱼的关系逐渐淡化以至于被遗忘了,语言学家称这种现象为“语义漂白”。英语的sauce(酱)这个词也经历了几乎一模一样的历程,它来源于拉丁语salsus,原意为“盐腌的”,后来扩展成可以指任何酱汁。ketchup被英国人带到北美殖民地后,衍生出以西红柿为原料的tomato ketchup,1876年由美国亨氏公司开展规模化生产和售卖,逐渐成为主流调味品。

茶的英文名tea同样是从闽南话传入的,不过官话里的cha其实比它更早进入英语。16世纪,葡萄牙茶商来到中国采买茶叶,他们采用了茶的官话发音cha(当时还没有成系统的拉丁字母汉语拼音,西方人用了舌叶音ch来拼写汉语的卷舌音)。后来荷兰成立东印度公司,总部在爪哇的巴达维亚(今印度尼西亚的雅加达),以南洋为据点展开远东贸易。荷兰人主要从中国厦门采买茶叶,而厦门话管茶叫tê(闽南话保留了古无舌上音的特点,普通话里的zh、ch,闽南话发d、t),这个音随着畅销的荷兰茶广泛传播到欧洲大陆。英语中的茶初时写作chaa、chia,后因大量购买荷兰茶改为tea,逐渐演变为今天的读音。

高岭土,又称白云土、观音土,是一种以高岭石族黏土矿物为主的黏土,是制作陶瓷的重要原料,因江西省景德镇高岭村而得名。kaolin的名字随着中国瓷器远播海外,成为高岭土的国际通用名,而高岭土里的矿物成分被命名为kaolinite。

中国对外贸易史中,最早走出去的是丝绸。英语单词silk无疑源于汉语的“丝”。“丝”的上古、中古拟音为sia,silk从盎格鲁—撒克逊语中的seolc演变而来,两者的发音都没有经历剧烈变化,所以当我们读出“丝”和“silk”的时候,不难察觉它们之间的源流关系。

以上这些词在国际上广泛使用,见证了中国历史上的贸易辉煌。陈寅恪先生曾说:“凡解释一字即是作一部文化史。”就借词而言,凡追溯一词,就是展开了一部文化交流史。

绕晕外国人的“二”和“两”

一位学习中文多年的韩国朋友说:“我看了二个电影。”我纠正他:首先,电影匹配的量词是“部”;其次,量词前面我们一般用“两”不用“二”。他眉头一紧,问:“那为什么我以前考的是汉语‘二级’不是汉语‘两级’?”我解释了“二级”和“两级”的区别:“二”可以表示序数,这里的“二级”实际上是“第二级”的省略,“二级”和“两级”相当于the second level和two levels。他沉默了很久,问了一个让我措手不及的问题:“为什么‘两十’不能说,但‘两百’‘两千’可以说?”问得我一愣,一时间无法作答,只能让他简单地记住:在复合数词里,包括分数和小数在内,用“二”不会错,像“二千”虽然不如“两千”常用,却也不算错;但“五十二”如果说成“五十两”,那就是错的。“五十两”并不是不能说,只不过这里的“两”并不是数词,而是重量单位。

“二”和“两”的关系,别说外国人,中国人也很难掰扯明白。

上古汉语中,凡是搭配成双的事物都用“两”,如“五两屦”“三两袜”“两眼”“两手”,由此引申,凡对立的双方或相互矛盾的事物也用“两”,如“一国两君”(《左传·昭公七年》)、“两虎共斗”(《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两敌相遇”(《宋史·卷一百九十五》)。除此以外一般用“二”。两汉以后,“两”和“二”逐渐混同,但分数(十之二三)、序数(第二、二月)、整数后面的零数(十二)用“二”不用“两”。大约中古以后,量词前一般用“两”不用“二”。

比较令人费解的是,百、千、万、亿前面“二”和“两”都可以用,用“两”较多;但十前面只用“二”而不用“两”(方言除外)。合理的解释是:个、十、百、千、万、十万、百万、千万、亿都是计数单位,单位前面我们习惯用“两”。但“二十”比较特殊,文言文表示数目二十用的是单音节词“廿”,“廿”在字形上是用两个“十”合并而成,读音也是“二”“十”的合音(“二”的上古声母为鼻音,与“廿”同)。“二十”是一个固定组合的词,因而里面的“二”不能替换为“两”。

“二”“两”各自有个大概的领地范围,凡会引起歧义之处绝不混用,如“二级”“两级”“五十二”“五十两”,但它们中间并没有一条明确的三八线。量词前用“两”,但“二位”是可以说的;序数用“二”,但“下午两点”的“两”也是序数。相近的词之间很容易发生“感染”,从而愈发混同,最终它们之间的区别很难再用某个清晰的规则去界定,只能靠习惯分辨。

“苹”为什么只能组词“苹果”

我多次在网上看到一个提问:“苹果”的“苹”能组什么别的词?

网友们的答案分为两类,一类是“苹果叶”“苹果汁”“苹果皮”等,一类是“绿苹”“苹藻”等。这两类都是无效答案。

首先我们需要区分语素、词、词组这几个语法单位。语素是语言中最小的音义结合体,可独立成词,也可组成合成词。词由语素构成,是语言中最小的独立运用的音义结合体。词介于语素和词组中间,它与语素的区别在于它能独立运用,如“丽”是一个音义结合体,但在现代汉语中不能单独使用,它是语素而不是词;而“美”可以单独使用,因而既是语素也是词。词与词组的区别在于,词不能随意拆开,中间也不能插入别的成分;而词组是由词组成的,词与词之间结合得松散,中间可以插入别的成分,拆开后也各自仍保持着原词的概念。

*这个人很美。

*这个人很丽。(“丽”不能独立运用,是语素而非词)

*这个人很美丽。

*这个人美又丽。(“美丽”是由“美”“丽”两个语素构成的词,中间不能插入任何成分)

*这个人美丽又大方。(“美丽大方”中间可插入其他成分,是词组)

回到开头,第一类答案混淆了词和词组。“苹果”是一个词,“苹”与“果”之间不能插入别的成分,而“苹果”与“叶”“汁”“皮”之间可以插入“的”,前者是词,后者是词组。第二类答案混淆了“苹果”的“苹”和作为本土植物的“苹”。《说文解字·艸部》:“苹,萍也,无根,浮水而生者。”同时“苹”又可以指一种白蒿类的陆生植物。《尔雅·释草》:“苹,萧。”“呦呦鹿鸣,食野之苹”食的便是此物。这两个义项的“苹”的繁体字可作“苹”,也可作“蘋”。而“苹果”的“苹”繁体只能作“蘋”。“苹果”是从梵语bimbara翻译过来的,开始译作“频婆”,后来给“频”加了草字头,又加了一个归类用的“果”字,最后在简化字中演变成“苹果”(频婆果也指凤眼果,并不冲突)。“苹”“果”合在一起指的是一种水果,但把“苹”单拎出来,它是没有意义的,也不能和别的字组词。像这样的字叫剩余语素。

语素是音形义的最小结合体,多数情况下一个字就是一个语素,但也有例外。判断一个字是不是语素,常用的是替换法。“白酒”,“白”和“酒”可以双边替换,“白”替换为“红”就是“红酒”,“酒”替换为“菜”就是“白菜”,因此,“白”和“酒”都是语素。“垃圾”,“垃”和“圾”都不能独立使用,只有跟彼此结合才有意义,它俩合在一起才是一个语素。“苹果”,“苹”可以被替换,但“果”不能,“苹”是被替换后剩下的,因而叫剩余语素。

剩余语素经常出现在双音节的动植物名中,如“昙花”“蕹(wèng)菜”“豌豆”“荞麦”。“昙花”和“苹果”一样,由一个音译成分加一个归类的意译成分组成。“昙花”音译自梵语udumbara,全称“优昙钵花”,缩略为“昙花”。“昙”的本义是云气密布,该义已不用,“昙”字如今唯一的作用就是组成“昙花”这一植物名。“蕹菜”“豌豆”“荞麦”“荠菜”得名于植物的性状。“甕”“罋”为大腹盛水器,“臃”为肿大,“蕹菜”又名“空心菜”,“蕹”字从雍,或取中空义,或取生长旺盛义。“琬”是浑圆无棱角的圭玉,“碗”是圆口器具,《广雅·释草》中说豌豆“子圆如珠”,“豌”字取义于“圆”。“荞”从乔,取“高而曲”义,荞麦茎弱而曲翘,故得名。汉字构造以形声为主,不管是原本只有记音作用的字,还是有独立意义的字,往往加上形旁构成一个专用字,也就成了只能用于某个专名中的剩余语素。

汉语与理性思维

基于语言与思维的关系,有学者将中国近代科学的落后归咎于汉语的结构缺陷。汉语是不是限制了抽象思维和逻辑思维?这是值得探究的。

布卢姆坚信汉语的结构缺陷限制了中国人的抽象思维能力,除了虚拟语气,他举的另外一点是汉语没有名词化机制:把一个动词、形容词转化为名词,在认知层面上,是将一个基于现实的描述抽象为纯理论的概念,比如“This rock is hard.”只是在描述这块石头很硬,而“The hardness of the rock.”是把岩石的属性提取出来,这是思维从具象到抽象的进阶;而汉语没有这样的机制,所以布卢姆认为中国人的抽象思维能力受到限制。

中国人是不是没有认知抽象属性的能力呢?且看《孟子·告子上》的例子:

告子曰:“生之谓性。”

孟子曰:“生之谓性也,犹白之谓白与?”

曰:“然。”

“白羽之白也,犹白雪之白,白雪之白犹白玉之白与?”

曰:“然。”

“然则犬之性犹牛之性,牛之性犹人之性与?”

这是孟子与告子讨论何为“性”。白雪之白、白玉之白、白羽之白指的都是白这种属性,可见没有名词化后缀并不妨碍人们认知和谈论抽象属性。

西方哲学走上理性思辨的道路,的确离不开语言形式这位引路人。普通名词与抽象名词的区别引导哲学家思考不同形式的语义所表征的实体。柏拉图正是将语义实在化,提出了“理念”。但这并不是思辨的唯一入口。

名家学派的惠施曾说:“天与地卑,山与泽平。”这句话里也许就含有纯语言性思辨的萌芽。古汉语无屈折变化,无法从形式上划分词类,名词、形容词、动词都显示为“名”,但形式上无异的“名”语义性质分明是迥异的:名词之“名”(天、地、山、泽)指称真实存在的实体;而形容词之“名”(卑、平)指称没有实体的虚概念,语义没有统一、确定的标准,因而是主观的。形容词所指的“虚”是否具有本体地位?人们如何能正确把握它所指的具体内容?指称与意义的各自存在性本质是什么?这就是具有古汉语特色的语言理性分析之路,深入的思考极有可能引出深刻的形而上学本体论问题。惠施或许注意到了古汉语名词与形容词的语义性质差别,才提出了这一看似相对主义诡辩的命题。

“自其变者而观之,则天地曾不能以一瞬。自其不变者而观之,则物与我皆无尽也。”有的语言选择追逐变化,而汉语选择以不变应万变,不管动词、名词、形容词,白就是白,黑就是黑,不管做施事的我,还是做受事的我,我就是我。这种“不变”,带来的未必是不求甚解的糊涂,反而可能是抓住抽象本质的超然。

(本文摘选自《夜晚的语言学家:发现汉语的100个秘密》,内容有删节,标题为编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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