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诉上海吾师教育等服务合同纠纷案11月2日开庭 涉经营声誉影响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张某作为原告,以服务合同纠纷为由将上海吾师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于某列为共同被告,该案开庭时间为2026年11月2日9点40分,审理法院为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本次涉诉事项意味着上海吾师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将面临服务合同相关的司法审查,其日常经营及品牌声誉或将受到相应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原告/上诉人 | 张某 |
| 被告/被上诉人 | 上海吾师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于某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 开庭时间 | 2026-11-02 09:40:00 |
| 法院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 法庭 | 奉城第一法庭 |
| 案号 | (2026)沪0120民初23401号 |
| 承办部门 | 奉城人民法庭 |
| 主审人 | 刘雪松 |
| 开庭类型 | 开庭 |
本次涉诉的主体为上海吾师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纠纷围绕服务合同相关权责争议展开,该案将于2026年11月2日正式开庭审理,目前暂未披露涉案服务项目的具体涉及金额,后续该案的审理进展及裁判结果将直接明确涉诉各方在本次服务合同纠纷中的权利义务划分,也将为相关教育服务类市场主体合规经营提供相应的司法参考样本。
点评分析
本次上海吾师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因服务合同纠纷被诉,将接受相关司法审查,或对其日常经营、品牌声誉带来潜在影响。后续裁判结果将明确涉诉各方权责划分,也可为同类教育服务市场主体的合规经营提供司法参考,督促行业规范服务合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