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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某诉支付宝服务合同纠纷案2027年1月12日开庭将厘清权责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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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董某诉支付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于2027年1月12日9时30分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张江第十五法庭(B1楼)开庭审理,该案由法院金融审判庭承办,案号为(2026)沪0115民初127666号。本次涉互联网支付头部平台的服务合同纠纷公开开庭,也将为行业内同类服务权责界定提供可参考的司法实践样本,引发支付服务领域相关从业者的普遍关注。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董某
被告/被上诉人支付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案由服务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7-01-12 09:30:00
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法庭张江第十五法庭(B1 楼)
案号(2026)沪0115民初127666号
承办部门金融审判庭
主审人黄某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公开的开庭公告涉及主体为支付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案件属于金融服务类项下的服务合同纠纷范畴,排定开庭时间为2027年1月12日,目前暂未披露涉案具体金额与对应服务项目细节,该案后续的审理进程与裁判结果,将直接关系到支付服务平台与用户之间服务权责边界的进一步厘清,也将为后续同类服务合同纠纷的处置提供相应的司法参照。

天眼查数据显示,支付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4年12月8日,法定代表人为韩歆毅,所属行业为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大型,参保人数930人,注册资本150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50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泉北路447号15层。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
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1500002016-12-31

点评分析
本次董某诉支付宝的服务合同纠纷开庭,虽暂未披露涉案细节,但后续裁判结果将进一步厘清平台与用户的服务权责边界。作为头部支付平台涉诉案件,其审理过程与结论也将为行业同类纠纷处置提供明确司法参照,助力支付服务领域合规体系的细化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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