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英德纸品公司因普通货物夹带谎报危险货物被盐田海事局罚款15万元 海事部门严打货运违规保障海上安全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月亮(英德)纸品有限公司因涉及托运人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将危险货物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的相关违法行为,被盐田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明确标注了该企业的违法事实、处罚裁量标准及对应法律依据,是海事监管部门落实水路运输危险货物全链条管控要求的公开举措。
此次处罚决定为对月亮(英德)纸品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该处罚结果将直接纳入企业水路运输相关信用记录,对其后续开展涉海运货物托运业务的资质核验、流程审批产生相应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月亮(英德)纸品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5121 |
| 违法案由 | 托运人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将危险货物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4032000053-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三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30 |
| 作出处罚机关 | 盐田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开的处罚信息全要素清晰可查,涉及的被处罚主体为月亮(英德)纸品有限公司,其违法案由为托运人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将危险货物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4032000053-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该企业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44*******5121,处罚作出所依据的法律条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三项,处罚决定的作出日期为2026年10月30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盐田海事局。海事部门通过此类公示,进一步强化水路货运托运环节的合规警示,督促相关托运主体严格落实货物属性核验主体责任,防范海上运输安全风险。
天眼查数据显示,月亮(英德)纸品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4年12月23日,法定代表人区晧晖,所属行业为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企业规模为中型,参保人数903人,注册资本26900万港币,实缴资本26900万港币,注册地址为英德市东华镇英东工业项目区。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月亮贺卡(中国)有限公司 | 100% | 26900万港元 | 2012-12-31 | 2024-03-28 |
事件点评
月亮(英德)纸品有限公司因将危险货物夹带、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被盐田海事局依据相关法规处以15万元罚款。该处罚将直接增加公司当期合规成本,也会对其海事运输环节的信用记录造成负面影响,后续或需额外投入资源梳理货运流程、完善货物核验机制,避免同类合规风险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