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宏林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获20年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水电项目运营资质落定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10月30日消息,国家能源局信息显示,十堰宏林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获得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核发机关为华中能源监管局,许可证书状态为正常。这意味着该公司已具备依法开展电力业务许可证的许可资历。
| 信息类别 | 具体内容 |
|---|---|
| 企业名称 | 十堰宏林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325739121783D |
| 许可类别 | 发电类 |
| 许可证编号 | 1052226-01454 |
| 许可证核发机关 | 华中能源监管局 |
| 许可证书状态 | 正常 |
| 许可证核发日期 | 2026/10/30 |
| 有效起始日期 | 2026/10/30 |
| 有效到期日期 | 2046/10/29 |
许可信息显示,十堰宏林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0325739121783D,对应的许可证编号为1052226-01454。该许可证于2026年10月30日核发,有效期限自2026年10月30日起至2046年10月29日止。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武汉宏林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98.3333% | 2950万元人民币 | 2011-06-27 | - |
| 2 | 十堰贤华工贸有限公司 | 1.6667% | 50万元人民币 | 2011-06-27 | 2002年06月13日 |
以下为十堰宏林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近期获得行政许可情况:
| 序号 | 决定日期/有效期自 | 截止日期/有效期至 | 许可文件编号/文书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决定/许可机关 | 许可内容 |
|---|---|---|---|---|---|---|
| 1 | 2025-07-07 | 2026-07-31 | 264203391980 |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 十堰市公安局 | 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
| 2 | 2024-07-11 | 2025-07-31 | 420024380140 | 机动车登记 | 十堰市公安局 | 机动车登记 |
| 3 | 2024-07-11 | 2025-07-31 | 254203394905 | - | 十堰市公安局 | 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
| 4 | 2024-05-09 | 2029-05-09 | 房行审批〔2024〕25号 | 房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同意房县龙驹沟电站延续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 房县行政审批局 | 十堰宏林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你单位于2024年5月6日向本机关提出的房县龙驹沟电站延续取水许可申请,我局已收悉,经审查研究,认定此申请符合法定许可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以及《湖北省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整改提升实施方案》的规定,现决定准予延续许可,并就申请事项作如下批复:一、申请人情况简介企业名称:十堰宏林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325739121783D;法定代表人:鄢定波;地址:湖北省房县城关镇东城门路301号。二、许可事项(一)基本同意房县龙驹沟电站的取水方案,电站厂房位于房县中坝乡下坝村,取水水源为江河地表水,取水口地理坐标:北纬31°53′53″,东经110°17′18″。(二)电站装机三台(4MW*3),装机容量12MW,电站年取水量18000万立方米,年退水量18000万立方米,取水用途为水力发电。(三)退水地点、退水方式保持不变,退水水质要求为地表Ⅱ类且应无污染。(四)基本同意你司的生态流量下泄方案:下泄的生态流量不能低于方案内设计的0.48立方米每秒。(五)本次新办理的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4年5月9日至2029年5月8日,合计五年。你司应于有效期届满45日前,按照相关规定向我局提交延续取水申请相关材料。三、注意事项(一)在本次发放的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内,若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水源或者取水地点、退水地点、退水量或者退水方式发生改变的,你司应按规定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和办理取水许可,若取水权人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办理变更手续。(二)你司应按时缴纳水资源费,按规定报送年度取水总结和取水计划,按月呈报取水量、发电量、退水量及缴纳水资源费情况。(三)本项目应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量调度管理,你司应进一步做好计划节约用水工作,加强取用水管理,完善取水档案资料,切实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本许可批复文件一式三份,房县行政审批局、房县水利和湖泊局、申请单位各执一份。 |
| 5 | 2024-05-09 | 2029-05-09 | 房行审批〔2024〕24号 | 房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同意房县椿树沟电站延续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 房县行政审批局 | 十堰宏林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你单位于2024年5月6日向本机关提出的房县椿树沟电站延续取水许可申请,我局已收悉,经审查研究,认定此申请符合法定许可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以及《湖北省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整改提升实施方案》的规定,现决定准予延续许可,并就申请事项作如下批复:一、申请人情况简介企业名称:十堰宏林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325739121783D;法定代表人:鄢定波;地址:湖北省房县城关镇东城门路301号。二、许可事项(一)基本同意房县椿树沟电站的取水方案,电站厂房位于房县上龛乡黄龙村,取水水源为江河地表水,取水口地理坐标:北纬31°51′16″,东经110°14′24″。(二)电站装机两台(3MW1、2MW1),装机容量5MW,电站年取水量3490万立方米,年退水量3490万立方米,取水用途为水力发电。(三)退水地点、退水方式保持不变,退水水质要求为地表Ⅱ类且应无污染。(四)基本同意你司的生态流量下泄方案:下泄的生态流量不能低于方案内设计的0.14立方米每秒。(五)本次新办理的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4年5月9日至2029年5月8日,合计五年。你司应于有效期届满45日前,按照相关规定向我局提交延续取水申请相关材料。三、注意事项(一)在本次发放的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内,若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水源或者取水地点、退水地点、退水量或者退水方式发生改变的,你司应按规定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和办理取水许可,若取水权人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办理变更手续。(二)你司应按时缴纳水资源费,按规定报送年度取水总结和取水计划,按月呈报取水量、发电量、退水量及缴纳水资源费情况。(三)本项目应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量调度管理,你司应进一步做好计划节约用水工作,加强取用水管理,完善取水档案资料,切实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本许可批复文件一式三份,房县行政审批局、房县水利和湖泊局、申请单位各执一份。 |
| 6 | 2023-10-21 | 2025-10-31 | 254203230799 |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 十堰市公安局 | 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
| 7 | 2018-07-02 | 2099-12-31 | 十经信行审【2018】4号 | 市经信委关于房县椿树沟水电站发电增容机组并网运行的通知 | 十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同意十堰宏林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所属的房县椿树沟水电站在原机组基础上扩容改造,扩容后装机容量为5000KW。该项目已具备上网运行条件,同意其并网运行。 |
| 8 | 2013-05-24 | 2018-05-24 | 0076 | 鄂房申[2013]0076 | 房县水产局 | 取水许可 |
本次十堰宏林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获华中能源监管局核发的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标志着其正式取得水力发电业务的法定准入资质,完成核心合规要件的闭环覆盖。该许可证状态正常,有效期跨度长达20年,为企业旗下两座合规水电站长期稳定并网运营、参与区域电力市场交易、盘活存量水电资产提供了坚实的合规背书。在电力监管体系持续强化发电业务准入核查、小水电行业合规化整治纵深推进的背景下,该资质的落地不仅补齐了企业此前的核心资质短板,更成为其后续开展绿电交易、获取产业融资、拓展区域电力业务的核心支撑,凸显了中小水电企业全链条合规运营的行业发展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