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汉平因未保证船舶船员携带法定文书资料被宁波海事局罚款2900元 海事处罚严格依规执行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夏汉平因涉及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携带符合法定要求的文书以及有关航行资料的违法行为,被宁波海事局作出相应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完整披露了违法事实、处置依据及具体处罚内容,是海事监管部门落实水上航行合规管控、公开行政执法结果的常规公示举措。
本次处罚将对涉事船员的海事从业信用记录产生相应关联影响,督促相关从业人员严格落实水上航行的法定文书携带要求,保障航行作业合规性。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夏汉平 |
| 违法案由 | 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携带符合法定要求的文书以及有关航行资料(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7012050127-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玖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309*******7218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30 |
| 作出处罚机关 | 宁波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本次涉事主体为船员夏汉平,对应的违法案由为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携带符合法定要求的文书以及有关航行资料(2026版),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7012050127-1-1,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玖佰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309*******7218,本次处罚适用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10月30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宁波海事局。该次处罚是海事管理部门针对船员履职合规性开展的常态化监管处置,旨在进一步规范水上航行作业的文书管理秩序,防范因航行资料缺失引发的水上航行安全隐患。
天眼查数据显示,夏汉平成立日期2021年10月21日,法定代表人夏汉平,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2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汉川市经济开发区服装城长丰菜市场5-G1摊位。
综合点评
本次宁波海事局对船员夏汉平的处罚,属于针对个人航行合规疏漏的常规监管举措,警示航运从业者严格落实文书、航行资料的法定携带要求,也为关联航运企业强化船员合规培训、完善航行前核查机制提供了明确的合规指引,助力航运全链条合规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