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汉腾海运公司因靠港未按规定用岸电被南疆海事局不予处罚 海事轻微违法可依法免罚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浙江汉腾海运有限公司因涉及具备岸电使用条件的船舶靠港却不按照国家规定使用岸电的相关违法情形,被南疆海事局作出不予处罚的处理决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严格依照海事领域轻微违法免罚相关规定执行,完整公开了案件核心要素,保障了海事行政执法的透明度与公开性。
该处理结果既体现了海事监管领域包容审慎的执法导向,也不会对浙江汉腾海运有限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合规层面的负面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浙江汉腾海运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1M1A |
| 违法案由 | 具备岸电使用条件的船舶靠港,不按照国家规定使用岸电(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2022000087-1-1 |
| 处罚内容 | 不予处罚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海上)》第28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30 |
| 作出处罚机关 | 南疆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涉事主体为浙江汉腾海运有限公司,其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3*******1M1A,涉及的违法案由为具备岸电使用条件的船舶靠港,不按照国家规定使用岸电(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2022000087-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不予处罚。本次处罚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以及《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海上)》第28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10月30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南疆海事局,整个执法流程严格契合海事领域轻微违法容错纠错的监管要求。
天眼查数据显示,浙江汉腾海运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2年10月24日,法定代表人梁菊青,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7人,注册资本1188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188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海峰村海燕967号(自主申报)。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蒋云鹏 | 25% | 297 | 2032-10-18 | - |
| 2 | 梁胜渊 | 22% | 261.36 | 2032-10-18 | - |
| 3 | 莫郑浩 | 18% | 213.84 | 2032-10-18 | - |
| 4 | 梁菊青 | 18% | 213.84 | 2032-10-18 | - |
| 5 | 韩英豪 | 17% | 201.96 | 2032-10-18 | - |
点评分析
本次浙江汉腾海运涉及的岸电使用相关海事轻微违法事项,最终依据法定免罚清单作出不予处罚决定,未产生实际经济损失与合规污点。这既体现海事监管的柔性精准导向,也帮助企业规避了信用记录受损风险,为后续航运作业资质核验、市场业务拓展保留了完整合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