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康康因船舶排污作业记录不实被九江海事局不予处罚 海事部门柔性执法彰显温度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郑康康因涉及船舶污染物排放作业记录不规范相关案由被九江海事局作出不予处罚决定。本次公示的违法案由为船舶进行涉及污染物排放的作业,未在相应的记录簿上如实记载(2026版),九江海事局经核查后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不予处罚的处理结果。
本次处罚结果公示意味着相关海事监管部门在严格落实船舶污染防治监管要求的同时,也兼顾了行政处罚的审慎性与合理性,对符合法定免罚情形的行为依法作出免罚认定,既维护了海事领域作业规范的严肃性,也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被处罚人名称) | 郑康康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425*******7016 |
| 违法案由 | 船舶进行涉及污染物排放的作业,未在相应的记录簿上如实记载(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2102040171-1-1 |
| 处罚内容 | 不予处罚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30 |
| 作出处罚机关 | 九江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本次涉事主体为自然人郑康康,对应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425*******7016,其涉及的违法事由为船舶开展涉及污染物排放的作业时,未在对应记录簿上完成如实记载,该案由标注为2026版海事监管认定范畴。本次处罚对应的文书编号为海事罚字[2026]12102040171-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不予处罚,九江海事局作出该决定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处罚决定的作出日期为2026年10月30日,完整呈现了本次海事行政处罚全流程的合规性与公开性。
天眼查数据显示,郑康康成立日期2017年8月11日,法定代表人郑康康,所属行业为批发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九华乡九华村下郑433-1、433-2号。
事件点评
本次九江海事局公示的涉船舶污染物作业记录不实案件最终作出不予处罚决定,是海事监管领域落实《行政处罚法》免罚规定的具象实践,既保障了船舶作业合规指引的清晰度,也为相关市场主体保留了信用记录的正向性,避免非主观轻微违规带来的不必要经营扰动,彰显了监管的柔性与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