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船务公司因不遵守航行通告规定被清远海事局罚款1600元 海事处罚公示合规有据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台山市船务有限公司因不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航行通告、航行警告规定(2026版),被清远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仟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本次处罚信息由海事管理部门依法对外公开,清晰列明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与处置结果,是海事领域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化的常规公示举措。
该处罚决定将对台山市船务有限公司的海事领域合规信用记录产生相应影响,督促其后续严格落实内河航行相关管理要求。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台山市船务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575Q |
| 违法案由 | 不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航行通告、航行警告规定(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9132010108-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陆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30 |
| 作出处罚机关 | 清远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显示,涉事主体台山市船务有限公司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44*******575Q,其违法事实为不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航行通告、航行警告规定(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9132010108-1-1,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陆佰元整。本次处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二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作出,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10月30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清远海事局,整个执法流程符合内河海事行政处罚的相关规范要求。
天眼查数据显示,台山市船务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89年7月17日,法定代表人林瑞东,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台山市台城镇洪湖路1号。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林瑞东 | 36% | 18 | 2006-11-23 | 2011-05-26 |
| 2 | 黄广勤 | 32% | 16 | 2006-11-23 | 2011-05-26 |
| 3 | 林荣虾 | 32% | 16 | 2006-11-23 | 2011-05-26 |
综合点评
本次台山市船务有限公司因违反航行通告相关规定被清远海事局处以1600元罚款,属于内河航运领域的轻微合规警示事件。该处罚督促企业补齐航行规则执行短板,强化日常航行合规管控,避免后续触发更严重的安全违规风险,对企业规范运营、维护内河航运安全秩序具备明确的警示约束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