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县西顺河水运公司因船舶作业记录违规被镇江海事局不予处罚 海事部门依规落实免罚规定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洪泽县西顺河水运公司因涉及船舶未按规定如实记录油类作业、散装有毒液体物质作业、垃圾收集处理情况(2026版)的相关违法情形,被镇江海事局作出不予处罚的处理决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完整披露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由、处置结果及相关法律依据,为航运行业合规运营提供了明确的参考案例。
本次不予处罚的处理结果不会对洪泽县西顺河水运公司的正常航运经营活动造成实质性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洪泽县西顺河水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406H |
| 违法案由 | 船舶未按规定如实记录油类作业、散装有毒液体物质作业、垃圾收集处理情况(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42040445-1-1 |
| 处罚内容 | 不予处罚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30 |
| 作出处罚机关 | 镇江海事局 |
从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涉事主体洪泽县西顺河水运公司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2*******406H,对应的违法案由为船舶未按规定如实记录油类作业、散装有毒液体物质作业、垃圾收集处理情况(2026版),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42040445-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不予处罚,该处罚决定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作出,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10月30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镇江海事局。本次公示也体现了海事监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兼顾合规要求与柔性执法的导向,引导航运企业进一步规范船舶作业台账记录管理,提升航运安全与环保运营水平。
天眼查数据显示,洪泽县西顺河水运公司成立日期1993年9月4日,法定代表人张青元,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集体所有制,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洪泽县西顺河东街。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淮安市洪泽区西顺河镇人民政府 | 100% | 300 | - | - |
综合点评
本次洪泽县西顺河水运公司涉船舶作业记录相关违法案由,最终获镇江海事局依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作出不予处罚决定,既体现海事执法的柔性包容导向,也避免该公司产生额外合规惩戒记录,对维护其正常经营资质、保障水运业务平稳开展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