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鸡脖子怎成“三不管”
北京晚报
张悦
据闪电新闻报道,河南多家食品公司专门收购鸡脖、剔除胸肉后的鸡骨架,加工成“肉泥”后卖给下游食品企业,用于制作烤肠、丸子、水饺等。有生产企业负责人提醒:“馅类的产品尽量少吃!”如此“好言相劝”,着实令人心惊。
消费者并非天然排斥“肉泥”制品,反感的是信息不透明、以次充好的欺骗行为。合规生产的食品级“肉泥”并非禁用原料,所以问题不在于能不能用“肉泥”,而在于加工是否合规、有没有守住卫生底线、是否如实告知消费者、监管责任有没有落到实处。据报道,有的生产车间里污水横流,鸡脖、鸡骨架等原料随意堆放;有的牛肉味丸不过是鸡脖泥加了点牛肉膏;有的配料表只标注了“鸡肉”,未备注使用“肉泥”。如此不明不白,消费者如何吃得放心?这些行为已然触碰食品安全底线。
更匪夷所思的是,一些企业连食品生产许可证都没有,直言“没有人要求过,但我们一直在干”;有的企业虽办了证,但手续并不合规,“办证的信息是乱写的”。食品生产经营岂能无证?随意填写的办证信息,又是如何通过审查的?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称,畜禽肉的生产加工是农业部门管,理论上不用办生产许可;河南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处则称,进入市场流通加工环节后,他们就不掌握了。两个部门各说各的监管边界,却没人说得清责任究竟由谁承担。食品安全岂能因此成了“三不管”?
食品生产经营的监管职责可以分工,但安全底线不能退让,尤其不能断在部门职责的交界处。“肉泥”之问,拷问的不只是原料本身,还有监管体系的精细化程度。相关部门不能止于解释“归谁管”,更应当厘清初加工与食品原料生产的边界,补齐制度缝隙。唯有如此,才能将游走在灰色地带的企业纳入监管范围,才能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原料造假等行为。“肉泥”能不能被消费者接受,取决于监管能不能把其中的“淤泥”洗掉。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边角料可以物尽其用,但食品安全绝不能“边角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