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国延因船舶超检验证书核定种类载运货物被莆田海事局罚款2450元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杨国延因所属船舶违反规定,超过检验证书核定的载货种类载运货物,被莆田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违法事实明确指向船舶未按照检验证书核定的载货品类开展运输作业,违反了海上运输安全管理的相关硬性规定,海事部门依据对应法律法规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仟肆佰伍拾元整的处罚决定。
该处罚决定将直接纳入涉事主体的海事信用记录,对其后续开展相关海上运输作业的资质核验、业务审批等环节产生相应约束。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杨国延 |
| 违法案由 | 船舶违反规定超过检验证书核定的载客定额、载重线、载货种类载运乘客、货物(超过检验证书核定的种类载运货物) (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8032030003-1-2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肆佰伍拾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503*******7710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十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30 |
| 作出处罚机关 | 莆田海事局 |
本次莆田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杨国延,涉及的违法案由为船舶违反规定超过检验证书核定的载货种类载运货物,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8032030003-1-2,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肆佰伍拾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503*******7710,处罚作出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十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10月30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莆田海事局。海事部门通过常态化公示涉海运输违法处罚信息,进一步强化海上运输作业主体的合规意识,保障辖区海上通航与运输作业安全。
天眼查数据显示,杨国延成立日期2017年11月29日,法定代表人杨国延,所属行业为农业,参保人数0人。
点评分析
本次莆田海事局对涉事个人杨国延的2450元罚款,属于针对船舶违规超核定种类载货的常规行政处罚,覆盖海上交通安全法相关合规红线,警示航运相关主体需严格对照检验证书载明的载货种类运营,及时排查船舶运营合规漏洞,规避同类海事违法风险,保障海上运输秩序与航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