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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玉祥因未按船舶检验证书载明航区航行被三沙海事局罚款21000元 海事部门严打海上违规航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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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沈玉祥因存在未按照船舶检验证书载明的航区航行、停泊、作业(2026版)的违法行为,被三沙海事局依法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该处罚信息的公开,也为辖区内所有涉海航行主体敲响了合规运营的警钟,相关主体需严格对照船舶检验证书标注的航区范围开展各类海上活动,避免触碰海事安全监管红线。

本次处罚严格依照现行海事及行政处罚相关法律法规作出,裁量过程符合规范要求,相关处罚决定将对涉事主体的海事活动信用记录产生相应影响,督促其后续严格遵守海上交通安全管理各项规定。

项目详情
被处罚人名称沈玉祥
违法案由未按照船舶检验证书载明的航区航行、停泊、作业(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11062000009-1-2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3209*******2831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三项、《常见海上海事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42项“情节轻微”裁量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10-30
作出处罚机关三沙海事局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涉事主体沈玉祥的海上活动行为违反了船舶检验证书载明航区的相关管理要求,三沙海事局在作出处罚时,严格援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对应违规行为的处罚条款,同时结合《常见海上海事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情节轻微”的对应裁量标准,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关于从轻处罚的相关规定,最终于2026年10月30日出具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1062000009-1-2的处罚文书,向信用代码为3209*******2831的行政相对人作出合计21000元人民币的罚款处罚,整个执法流程合规透明,既维护了海上交通安全管理秩序,也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天眼查数据显示,沈玉祥成立日期2020年12月23日,法定代表人沈玉祥,所属行业为批发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3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南通市海门区三厂街道孝威村2组*。


综合点评
本次三沙海事局针对涉事个人未按船舶检验证书载明航区航行的违法行为作出2.1万元罚款处罚,严格契合相关法规的轻微情节裁量标准,合规清晰。该公示警示航运相关主体严守航区作业规范,强化海上航行合规意识,对维护辖区海上交通安全秩序具备明确约束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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