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江顺水上运输公司因未按规定航路航行被镇江海事局罚款1500元 海事合规航行要求需重视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宣城市江顺水上运输有限公司因涉及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的违法行为,被镇江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明确标注了该企业的违法事实、处罚裁量依据及具体处置内容,是海事管理部门强化内河通航秩序监管、公开行政执法结果的常规公示举措。
本次处罚决定要求宣城市江顺水上运输有限公司缴纳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该处罚记录将同步纳入企业海事信用档案,对其后续海事业务办理、通航资质核验等环节产生相应的信用约束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宣城市江顺水上运输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999R |
| 违法案由 | 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42050473-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海事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30 |
| 作出处罚机关 | 镇江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被处罚主体为宣城市江顺水上运输有限公司,对应的违法案由为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42050473-1-1,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该企业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4*******999R,本次处罚适用的法律依据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以及《海事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第(五)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10月30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镇江海事局。海事管理部门通过公开此类处罚信息,也意在引导辖区内水上运输企业严格遵守内河航行规则,共同维护通航水域的通行安全与秩序。
天眼查数据显示,宣城市江顺水上运输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7年8月28日,法定代表人杜斌,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3万人民币,实缴资本3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环城北路28号301室。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杜斌 | 70% | 2.1 | 2007-09-20 | 2007-08-28 |
| 2 | 雕文娟 | 30% | 0.9 | 2012-03-20 | 2012-03-21 |
综合点评
本次宣城市江顺水上运输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航路航行被镇江海事局处以1500元罚款,虽处罚金额不高,但属于合规警示类惩戒,直接暴露公司日常航行规则执行存在疏漏。该处罚会被纳入企业海事信用档案,若后续同类违规频发,将影响其后续航线审批、营运资质核验等业务开展,也提醒企业需强化船员航行规范培训,补齐内部安全管理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