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闯因违规使用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率被大连海事局罚款1500元 海事通信值守合规需严格落实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李闯因违反海上交通安全通信管理相关规定,被大连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违法事实为,当事人作为承担无线电通信任务的相关人员,未保持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道的值守和畅通,或是存在使用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率交流与海上交通安全无关内容的行为,违反了海事管理相关法规要求。
本次处罚决定明确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该处罚结果将对当事人的海事相关从业信用记录产生相应影响,也为所有涉海无线电通信岗位的工作人员敲响了规范值守、合规使用通信频率的警钟。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李闯 |
| 违法案由 | 承担无线电通信任务的船员和岸基无线电台(站)的工作人员未保持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道的值守和畅通,或者使用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率交流与海上交通安全无关的内容(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3012080033-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2112*******2231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30 |
| 作出处罚机关 | 大连海事局 |
本次大连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李闯,涉及的违法案由为承担无线电通信任务的船员和岸基无线电台(站)的工作人员未保持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道的值守和畅通,或者使用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率交流与海上交通安全无关的内容(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3012080033-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2112*******2231,处罚作出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10月30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大连海事局。海事管理部门也提示所有涉海无线电通信相关岗位人员,需严格遵守海上交通安全通信管理规定,保障海上应急通信链路时刻处于畅通可用状态,共同维护海上航行作业的安全秩序。
天眼查数据显示,李闯成立日期2020年12月19日,法定代表人李闯,所属行业为其他服务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丰县解放路。
事件点评
本次大连海事局对涉事船员李闯作出1500元罚款的处罚,是严格落实海上交通安全通信值守规定的具象监管动作。该处罚警示涉海相关主体严守海事通信值守要求,杜绝占用安全频道交流无关内容,倒逼船员及岸基工作人员强化合规意识,切实筑牢海上航行通信安全防线,对防范海事通信类安全隐患具有明确的规范引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