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九华船务因内河作业未按规定备案被镇江海事局罚款2000元 海事部门严抓内河通航作业备案合规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安徽池州市九华船务有限公司因在内河通航水域开展相关作业时未按规定履行备案程序,被镇江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42010351-1-1,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该处罚结果将同步纳入企业海事信用记录,对其后续海事作业相关的资质核验、业务办理等环节产生相应约束影响。
本次海事部门的处罚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据相关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及行政处罚的对应条款作出裁量,既落实了内河通航水域作业的备案监管要求,也充分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为内河航运作业合规运营划定了清晰的行为边界。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安徽池州市九华船务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8905 |
| 违法案由 | 在内河通航水域进行有关作业,不按照规定备案(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42010351-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及第三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30 |
| 作出处罚机关 | 镇江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主体为安徽池州市九华船务有限公司,其涉及的违法情形为在内河通航水域开展相关作业时未按照规定完成备案手续,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42010351-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该企业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4*******8905。本次处罚的法律依据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及第三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10月30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镇江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安徽池州市九华船务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3年8月7日,法定代表人王国年,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21人,注册资本72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72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梅龙街道郭港社区梅缘小区。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王国年 | 95% | 6840 | 2010-12-01 | 2003-08-07 |
| 2 | 王汉年 | 5% | 360 | 2010-12-01 | 2003-08-07 |
事件点评
此次安徽池州市九华船务有限公司因内河作业未按规定备案被镇江海事局处以2000元罚款,属于合规层面的轻微警示。该处罚督促企业补齐内河通航作业的备案流程短板,强化内河航运合规意识,避免后续因同类疏漏引发更严重的通航安全隐患与大额处罚,对企业规范日常运营、维护航运作业资质合规性具备明确的提醒约束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