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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欣土因未遵守值班规定擅自离岗被湛江海事局罚款1200元 涉船员岗位合规红线需严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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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周欣土因涉及船员未遵守值班规定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相关违法行为,被湛江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明确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与对应处置结果,是海事监管部门强化水上航行作业秩序管控、压实船员岗位值守责任的公开举措。

本次处罚针对船员违反值班值守规定的行为作出,涉事船员需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足额缴纳罚款,相关违法记录也将同步纳入对应海事从业人员的信用监管档案,对其后续从业资质核验、岗位任职评定等环节产生相应约束影响。

项目详情
企业名称(被处罚人名称)周欣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3306*******0315
违法案由船员未遵守值班规定擅自离开工作岗位(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9212040023-1-2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10-30
作出处罚机关湛江海事局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被处罚人周欣土作为涉事船员,其违法案由为船员未遵守值班规定擅自离开工作岗位(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9212040023-1-2,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其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306*******0315。本次处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相关规定作出,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10月30日,作出处罚的机关为湛江海事局。海事管理部门通过此类公开处罚公示,进一步明确船员岗位值守的合规红线,提醒广大水上从业人员严格落实值班制度,防范因岗位缺位引发各类海上交通安全隐患。


综合点评
本次湛江海事局对船员周欣土未遵守值班规定擅自离岗作出1200元罚款的公示,是海事监管严格落地《海上交通安全法》的具象体现。该处罚明确了船员岗位值守的红线边界,警示涉海经营主体强化内部作业合规管理,倒逼航运企业完善船员在岗约束机制,从一线操作端筑牢海上航行的安全底线,降低人为疏漏引发的通航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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