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杰因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未按规定报信息被荆州海事局罚款7300元 涉内河交通安全违规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程杰因涉及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未按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的违法行为,被荆州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明确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与处置结果,属于海事监管领域常规的执法公开内容,相关处罚决定将同步计入其海事领域信用记录,对后续相关航运作业的资质核验、业务办理产生相应约束影响。
本次公示的执法信息清晰列明了全流程处罚要素,确保海事监管执法的公开透明,也为内河航运相关从业者明确合规边界起到了警示作用。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程杰 |
| 违法案由 | 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2062030036-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柒仟叁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4115*******0039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30 |
| 作出处罚机关 | 荆州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全要素信息如下:被处罚人为程杰,涉及的违法案由为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062030036-1-1,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柒仟叁佰元整,涉事主体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115*******0039,本次处罚适用的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10月30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荆州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程杰成立日期2019年5月28日,法定代表人程杰,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河北省唐山市滦州市。
事件点评
本次荆州海事局针对船舶未依规报告进出港信息作出的7300元处罚,是内河通航监管的常规执法动作,相关处罚严格对应现行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法规要求。该公示提示内河航运相关主体需严格落实进出港信息报备义务,主动规范运营流程,规避同类合规风险,保障内河航行秩序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