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仲因违规使用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率被汕尾海事局罚款200元 海事通信值守规范需严守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张永仲因违反海上交通安全通信管理相关规定,被汕尾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违法事实明确为,承担无线电通信任务的相关人员未保持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道的值守和畅通,或是使用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率交流与海上交通安全无关的内容,该行为违反了海事通信管理的相关规范要求。
本次处罚决定为对张永仲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该处罚结果将对其海事相关从业信用记录产生相应影响,也为所有涉海无线电通信岗位从业人员敲响了规范值守通信频道的合规警钟。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张永仲 |
| 违法案由 | 承担无线电通信任务的船员和岸基无线电台(站)的工作人员未保持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道的值守和畅通,或者使用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率交流与海上交通安全无关的内容(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9062030016-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4415*******2653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30 |
| 作出处罚机关 | 汕尾海事局 |
本次汕尾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张永仲,其涉及的违法案由为承担无线电通信任务的船员和岸基无线电台(站)的工作人员未保持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道的值守和畅通,或者使用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率交流与海上交通安全无关的内容(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9062030016-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415*******2653,本次处罚作出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10月30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汕尾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张永仲成立日期2012年7月6日,法定代表人张永仲,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重庆市南川区峰岩乡风云村1组。
事件点评
本次张永仲因违反海上交通安全通信值守相关规定被汕尾海事局罚款200元,属于涉船员个人的轻微行政处罚,未涉及关联经营主体的核心资质与重大业务运营。该事件警示涉海相关从业者需严格遵守《海上交通安全法》要求,严守安全通信值守规范,避免因违规影响海上航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