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真因船舶未按规定开展自查或保存自查记录被南通海事局罚款1000元 海事处罚公示合规有据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陈真因涉及船舶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或者未随船保存船舶自查记录(2026版)的违法行为,被南通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本次处罚是海事监管部门落实船舶安全监督相关法规要求,排查水上航行安全隐患的常规执法举措,相关处罚信息已按规定完成公示。
该处罚决定的作出,将督促相关船舶运营主体及从业人员严格落实船舶自查相关管理要求,规范留存自查记录,进一步强化水上航行的安全合规意识。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陈真 |
| 违法案由 | 船舶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或者未随船保存船舶自查记录(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32020233-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403*******3435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30 |
| 作出处罚机关 | 南通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自然人陈真,其涉及的违法情形为船舶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或者未随船保存船舶自查记录(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32020233-1-1,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该行政相对人对应的信用代码为3403*******3435。本次处罚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五十三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10月30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执法机关为南通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陈真成立日期2013年3月13日,法定代表人陈真,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崇阳县天城镇下津大道555号(自主申报)。
事件点评
本次南通海事局对自然人陈真作出1000元罚款的公示,属于针对船舶运营个体合规疏漏的常规行政处罚,指向未按规定开展船舶自查、留存自查记录的轻微违规行为。该处罚警示相关航运从业者需严格落实《船舶安全监督规则》要求,规范船舶日常安全管理流程,避免因合规瑕疵影响船舶正常运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