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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某黄某诉抖音腾讯名誉权纠纷案11月30日开庭将明确平台责任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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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米某、黄某作为原告,以名誉权纠纷为由将北京抖音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诉至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该案定于2026年11月30日14时30分在法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本次涉两家头部互联网企业的名誉权纠纷开庭安排,也引发了行业内对网络平台名誉权相关责任界定议题的关注。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米某、黄某
被告/被上诉人北京抖音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案由名誉权纠纷
开庭时间2026-11-30 14:30:00
法院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法庭第一法庭
案号(2026)沪0105民初26217号
承办部门商事审判庭(互联网案件审判庭)
主审人魏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公开的开庭信息涉及的案件并未披露具体涉案金额,案件由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互联网案件审判庭)负责承办,将于2026年11月30日正式进入庭审环节,由于案件当事方包含两家国内头部互联网平台企业,后续庭审过程中关于网络服务提供者名誉权相关责任的判定走向,或将为同类互联网名誉权纠纷案件的审理提供相应参考样本。

综合点评
本次两家头部互联网平台同被诉名誉权纠纷一案的公开审理,将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在名誉权场景下的责任边界,既可为涉事企业完善内容合规机制提供参考,也将为全行业同类纠纷的审理树立参照样本,推动网络空间名誉权治理规则进一步清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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