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东联航运公司因违规设置使用无线电台被宝山海事局不予处罚 海事轻微违法可依法免罚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东台市东联航运有限公司因涉及不按照无线电台执照规定的许可事项和要求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相关违法情形,被宝山海事局作出不予处罚的行政决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完整披露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由、处置结果及相关法律依据,为航运行业规范无线电台站使用行为提供了明确的合规参考案例。
本次不予处罚的认定,既体现了海事监管领域对轻微违法行为的包容审慎监管导向,也将督促相关航运企业进一步梳理自身无线电台站运维流程,对照执照许可要求完成合规自查整改。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东台市东联航运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987U |
| 违法案由 | 不按照无线电台执照规定的许可事项和要求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2026)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1082000247-1-1 |
| 处罚内容 | 不予处罚 |
| 处罚法律依据 | 《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海上)》第15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29 |
| 作出处罚机关 | 宝山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涉事主体东台市东联航运有限公司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2*******987U,对应的违法案由为不按照无线电台执照规定的许可事项和要求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2026),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1082000247-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不予处罚,该决定严格参照《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海上)》第15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作出,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10月29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宝山海事局。该案例清晰展现了海事监管部门落实轻微违法免罚制度的实操标准,也为航运企业明确了无线电台站使用领域的合规边界。
天眼查数据显示,东台市东联航运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1年2月28日,法定代表人崔恒意,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2人,注册资本52.5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2.5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东台市金海东路(市总工会楼下)。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丁富宏 | 76.1905% | 40 | 2001-02-27 | - |
| 2 | 宋阿娣 | 23.8095% | 12.5 | 2001-02-27 | - |
事件点评
本次东台市东联航运有限公司涉及的无线电台使用相关海事轻微违法行为,最终依据法定免罚清单及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被作出不予处罚决定,既体现了海事监管的柔性包容导向,也未对公司正常航运经营、信用记录造成负面影响,为同类轻微合规疏漏的处置提供了合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