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电器发布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明确5000万元以上损失认定为重大资产损失
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正式发布《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该办法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覆盖公司及各子公司全层级经营管理相关人员,旨在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防范国有资产流失,推动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据了解,本次出台的责任追究工作明确遵循“五个坚持”原则: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依法依规问责,坚持客观公正定责,坚持分级分层追责,坚持惩治教育和制度建设相结合。办法特别强调,在责任追究调查过程中,若发现相关人员存在侵吞公司资产、化公为私、利益输送等行为,涉嫌违纪、职务违法或犯罪的,将直接移送纪检监察机构或司法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办法划定了覆盖全经营场景的责任追究范围,共涉及14大类违规情形,具体包括管控、风险管理、购销管理、工程承包建设、金融业务、科技创新、资金管理、产权管理、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改组改制、担保管理、境外经营投资及其他兜底违规情形,几乎覆盖了企业日常经营投资的全流程关键环节。
针对资产损失的分级认定,办法明确以金额为核心划分三类标准,具体如下:
| 损失等级 | 认定标准 |
|---|---|
| 一般资产损失 | 资产损失金额在500万元以下 |
| 较大资产损失 | 资产损失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5000万元以下 |
| 重大资产损失 | 资产损失金额在5000万元(含)以上 |
除实际发生的事实损失外,办法同时将可预见未来将发生、且能可靠计量的或有损失也纳入资产损失认定范畴。对于未直接形成资产损失但造成不良后果的情形,也按影响范围划分为三级:影响局限在涉事企业及航天电器层面的为一般不良后果,影响覆盖相关行业或公司控股股东整体层面的为较大不良后果,影响延伸至国家、社会、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层面的为重大不良后果。
在责任认定维度,办法将违规经营投资责任划分为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三类,同时明确了集体决策违规的责任划分规则,以及针对合规探索场景的免予追责情形。对于在科技研发、战略投资、国有资产盘活等领域因先行先试、客观不可控因素导致项目未达预期,且经营管理人员已履职尽责、未牟取非法利益、未造成重大损失的,经综合研判并履行审批程序后可免予承担责任。
针对不同等级的资产损失及不良后果,办法制定了梯度化的追责处理措施,处理方式涵盖批评或诫勉、组织处理、扣减薪酬、禁入限制、处分、移送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六大类,可单独或合并使用。其中发生重大资产损失或重大不良后果的,直接责任人和主管责任人将被扣除责任认定年度100%的绩效年薪、全额追索任期激励收入,终止全部未行使的中长期激励权益,上缴责任认定年度及前三年全部中长期激励收益,且永久不得参与新的中长期激励,同时可处以五年直至终身不得担任公司及子公司董监高的禁入限制。
办法同时明确了从重、从轻或减轻处理的适用场景,对瞒报谎报损失、顶风违规、拒不配合追责工作等情形予以从重处理;对主动挽回损失、积极配合调查、情节轻微且未谋取私利的相关责任人可从轻或减轻处理。即便相关责任人已退休、调任或离职,公司仍可依规调整其待遇、追索对应薪酬,涉嫌违法的仍将移送相关机构处理。
在工作机制层面,航天电器将在党委领导下设立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审计与风险管理部(法律事务部),作为归口管理部门牵头开展相关工作。全流程追责程序明确为受理、初步核实、分类处置、核查或调查、处理和整改六大环节,其中初步核实工作一般需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最长可延长15个工作日,核查调查工作一般应在6个月内完成。办法同时建立了子公司线索上报、结果备案机制,要求子公司从事项整改、举一反三整改和源头整改三个层面落实整改要求,构建事前事中事后衔接的风险防范长效机制。
航天电器表示,本次办法的出台是公司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的重要举措,相关规则的落地将进一步压实各级经营管理人员的合规经营责任,从制度层面防范违规经营投资风险,保障国有资产安全。该办法相关安排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