嵘泰股份发布2026年10月修订版公司章程 明确2.85亿股总股本及全维度治理规则
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近日,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披露2026年10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对公司治理架构、权责划分、经营规则、利润分配等核心事项作出系统性明确,进一步夯实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制度基础。本次修订后的章程覆盖从公司设立背景到终止清算的全流程规则,多项核心经营与治理数据清晰明确。
据章程披露核心基础信息显示,嵘泰股份前身为扬州嵘泰工业发展有限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2020年12月获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4000万股普通股,2021年2月24日在上交所上市,当前注册资本为28527.36万元,已发行全部股份合计28527.36万股,均为普通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担任执行事务董事的董事长。
本次修订后的章程对公司核心经营相关的权责划分作出了清晰的层级界定,明确了不同交易事项的审议审批权限,覆盖对外投资、关联交易、财务资助、对外担保等各类常见经营场景:
| 交易类型 | 董事会审议标准 | 股东会审议标准 |
|---|---|---|
| 普通交易(不含担保、财务资助) | 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等6项达标情形 | 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50%以上等6项达标情形 |
| 财务资助 | 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2/3以上董事审议通过 | 单笔资助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等4类情形 |
| 关联交易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至300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市值0.1%以上至3000万元 | 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市值1%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 |
在治理架构层面,本次修订后的章程设置了特色化的监督机制: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审计委员会成员共3名,其中2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管的独立董事,且由具备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专门负责审核财务信息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工作等核心监督事项。同时章程明确独立董事拥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特别职权,设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对关联交易等潜在利益冲突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强化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
针对市场关注的利润分配规则,章程明确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每年以现金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同时根据公司不同发展阶段设置差异化现金分红比例: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最低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最低20%。章程同时明确,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3000万元,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将被认定为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此外,本次修订后的章程还对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的行为边界作出严格约束,明确其不得占用公司资金、不得通过非公允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需保证公司在财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五方面保持独立;同时细化了董事、高管的忠实与勤勉义务,明确董事离职后竞业限制等追责义务有效期不少于2年,进一步完善了上市公司的责任约束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