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开县长兴船务公司因船舶停泊未留足值班人员被肇庆海事局罚款1200元 海事处罚公示合规有据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封开县长兴船务发展有限公司因涉及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的违规行为,被肇庆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处罚的具体内容为对该企业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相关处罚信息已通过官方渠道完成公示,接受行业及社会监督。
该处罚决定将同步纳入涉事企业的海事信用记录,对其后续海事业务办理、船舶营运资质核验等环节产生相应的合规约束作用。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封开县长兴船务发展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5656 |
| 违法案由 | 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9112010044-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29 |
| 作出处罚机关 | 肇庆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全要素信息明确:被处罚主体为封开县长兴船务发展有限公司,对应的违法案由为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2026版),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9112010044-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该企业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44*******5656,本次处罚适用的法律依据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10月29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肇庆海事局。海事管理部门通过常态化公示涉企海事处罚信息,进一步督促内河航运企业严格落实船舶停泊值班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筑牢内河通航安全防线。
天眼查数据显示,封开县长兴船务发展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3年8月25日,法定代表人蔡潘富,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7人,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封开县江口街道府前路3号(和富家园)7栋C座58号铺。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黄桂荣 | 50% | 250 | 2020-04-01 | - |
| 2 | 李增飞 | 35% | 175 | 2015-12-24 | 2015-08-27 |
| 3 | 蔡潘富 | 15% | 75 | 2015-12-24 | 2015-08-27 |
综合点评
本次肇庆海事局对封开县长兴船务发展有限公司作出的千元级小额处罚,事由为船舶停泊未按规定配齐值班人员,属于内河航运常规合规类警示。该处罚金额极低,不会对公司日常运营、现金流及品牌声誉造成实质性冲击,核心意义在于督促公司补全船舶停泊环节的安全管理漏洞,强化内河航行停泊的合规意识,规避后续更严重的安全隐患与大额违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