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远洋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航路航行被南京海事局罚款1500元 海事处罚公示合规航行需严守规则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湖南远洋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因涉及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的违法行为,被南京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处罚的具体内容为对该企业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相关处罚决定于2026年10月29日正式出具。该处罚记录将同步纳入企业海事领域信用档案,对其后续海事相关业务办理的信用核验环节产生直接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湖南远洋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2555 |
| 违法案由 | 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12020253-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29 |
| 作出处罚机关 | 南京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中,被处罚主体为湖南远洋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其涉及的违法情形为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12020253-1-1,执行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该企业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43*******2555。本次处罚的裁定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相关条款作出,处罚决定的出具日期为2026年10月29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南京海事局。海事管理部门通过常态化公示行政处罚信息,进一步督促航运相关市场主体严格遵守内河航行相关规则,维护内河通航秩序的安全稳定。
天眼查数据显示,湖南远洋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9年4月6日,法定代表人黄道平,所属行业为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104人,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399-19号领峰大厦2002室。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湖南远洋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 100% | 5000 | 2022-09-30 | 2015-05-27 |
综合点评
本次南京海事局对湖南远洋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作出的1500元罚款,属于针对航行规则违规的常规海事行政处罚,虽涉及内河交通安全管理相关合规瑕疵,但处罚金额较低,未触及重大违法违规红线,不会对企业日常货运代理经营、资质存续及整体信用状况造成实质性冲击,也未对其正常业务开展构成明显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