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金舅因未保障船舶适航等违规被百色海事局罚款1500元 海事合规履职不容松懈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梁金舅因涉及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在开航时处于适航、适任状态,或者未按照规定保障船舶的最低安全配员,或者未保证船舶的正常值班(2026版)的相关违法行为,被百色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该处罚信息的公开,也将对涉事船员的海事从业信用记录产生相应影响,提醒广大航运从业者严格落实船舶航行安全相关法定职责。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梁金舅 |
| 违法案由 | 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在开航时处于适航、适任状态,或者未按照规定保障船舶的最低安全配员,或者未保证船舶的正常值班(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0102030003-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4526*******0064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29 |
| 作出处罚机关 | 百色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涉事主体为梁金舅,其涉及的违法情形为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在开航时处于适航、适任状态,或者未按照规定保障船舶的最低安全配员,或者未保证船舶的正常值班(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0102030003-1-1,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该行政相对人的信用代码为4526*******0064,处罚作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10月29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百色海事局。
事件点评
本次百色海事局对涉事船长梁金舅作出1500元罚款的处罚,属于针对船员个人履职违规的常规监管处置,警示航运相关主体需严格落实开航前船舶适航、船员适任、配员达标及规范值班的法定要求,规避同类合规风险,保障航运作业安全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