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通洲船务公司因未安全航速航行未保持瞭望被张家港海事局罚款2500元 涉事行为违反内河交通安全管理相关法规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舟山通洲船务有限公司因涉及未采取安全航速航行、未按照要求保持了望的相关违法行为,被张家港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本次处罚信息的公开,是海事监管部门强化内河航行秩序管控的常规公示举措,相关处罚记录也将同步纳入该企业的海事信用档案,对其后续海事相关业务办理的信用评估产生相应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舟山通洲船务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996U |
| 违法案由 | 未采取安全航速航行、未按照要求保持了望(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22020454-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29 |
| 作出处罚机关 | 张家港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中,涉事主体为舟山通洲船务有限公司,其触发处罚的违法情形为未采取安全航速航行、未按照要求保持了望(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22020454-1-1,最终处罚结果为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该企业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3*******996U。本次处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的相关条款作出,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10月29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执法主体为张家港海事局。海事部门通过此类常态化的违法公示,也意在提醒辖区内航运企业严格落实内河航行安全操作规范,筑牢水上航行安全防线。
天眼查数据显示,舟山通洲船务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5年9月6日,法定代表人吴加玉,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54人,注册资本608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32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环南街道环城南路284号环南综合大楼五楼。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吴加玉 | 62.5% | 3800 | 2030-03-31 | 2024-09-29 |
| 2 | 吴宝龙 | 37.5% | 2280 | 2030-03-31 | 2024-08-02 |
综合点评
本次舟山通洲船务有限公司因未保持安全航速、未按要求瞭望被海事部门处以2500元小额罚款,属于内河航运常规合规警示类处罚。该事项涉及的违法情节较轻,处罚金额极低,不会对公司日常运营、现金流及品牌声誉造成实质性冲击,也未触发重大合规风险,仅提示企业需强化航行操作规范管控,补齐一线船员安全作业的管理短板。